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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55日審訊|李宇軒確認以義工角色 助日本議員推動制裁

黎智英案第55日審訊|李宇軒確認以義工角色 助日本議員推動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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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IPAC 首次開會討論與港引渡協議

李宇軒第 12 日作供,控方周天行圍繞「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會議提問。控方指,IPAC 首次於 2020 年 7 月 3 日開會,各國成員檢視與香港的移交逃犯協議,並展示 IPAC 創辦人裴倫德(Luke de Pulford)翌日在 TG 向李傳送 IPAC Twitter 連結,提到「Last night 16 #IPAC Co-Chairs met(16 名 IPAC 聯合主席昨晚召開會議)」。

會議紀錄顯示,出席者包括加拿大 IPAC 聯合主席、眾議員 Garnett Genuis 及前加拿大司法部長暨檢察總長 Irwin Cotle、澳洲 IPAC 聯合主席 Kimberley Kitching 等,李庭上確認,他亦有列席。

會議紀錄另顯示,會議目標是要求各國政府表態,任何人都不得被引渡至香港或中國,以及透過現行法律及終止引渡協議,確保依法不會實施引渡。李解釋,直接更改法例或取消引渡條例,效果比政府公開表態更好,但前者較難實行,政府公開表態「易啲搞」。

控方又問,上述目標是否會議共識?李稱沒有,因從會議紀錄可見,只是各國議員討論引渡條例,「列咗唔同 MP(國會議員)發言」。他形容,會議是「唔同 MP throw 唔同 idea 出嚟(拋出不同意見)」,或是該國的關注,加上該會議是 IPAC 首度開會,故未達成共識。

李確認另一 IPAC 會議
羅冠聰、黃台仰出席

控方又展示 3 封由 SWHK(重光團隊)發送至捷克、愛爾蘭及葡萄牙外交部的信件,呼籲暫停該國與香港的引渡協議。李稱「唔記得邊個畀我做 reference(參考),一係 SWHK 嗰邊,一係 Luke(裴倫德)嗰邊」。控方問,為何要作參考?李指因為 SWHK 知道他正參與討論引渡協議事宜,或向不同議員進行國際遊說,所以給他信件作範本。

控方問,捷克、愛爾蘭及葡萄牙是否 IPAC 成員?李稱愛爾蘭及葡萄牙不是,不記得捷克是否最初成員之一,但捷克其後有加入 IPAC。李又指,3 封信件由其他 SWHK 成員撰寫,不需要李處理,他最終亦沒有將相關信件作範本之用。

同年 8 月 4 日,裴倫德在 SWHK IPAC 群組傳送一條 Twitter 連結,提到前一日來自 13 個立法機關的 22 名 IPAC 聯合主席開會討論「對華減少戰略依賴」。李確認成員來自英國、法國及立陶宛等,其他出席者包括他本人、前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以及前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黃台仰,羅、黃兩人講述香港在《國安法》實施後的情況。

李宇軒庭上作供(繪圖:Kensahung)
李:日本「對中政策相關國會議員聯盟」
請求中國不要恣意傷害普世價值及人權

控方另針對日本跨黨派國會議員的「對中政策相關國會議員聯盟」(JPAC)提問,庭上訊息顯示,李在 SWHK IPAC 群組表示,日本時任議員菅野志櫻里、眾議院議員中谷元,於 2020 年 7 月組成 JPAC,讓日本國會議員一起討論中國政策。李又在訊息中提到,JPAC 將於 7 月 29 日召開記者會,宣布組織成立,日本團隊的發言者將呼籲設立「救生艇政策」、《馬格尼茨基》制裁、暫停港日司法互助協定(mutual legal assistance treaty)等。

李補充,JPAC 的創立目的,是請求中國不要恣意傷害普世價值觀及基本人權,並解釋「救生艇政策」,是指《國安法》通過後,或者在港遇政治打壓的人士,想離開香港「搵一個地方落腳」,有國家可提出政策「方便呢啲香港人啲話,咁就係救生艇啦」。

李以義務身分協助日本議員

李又在庭上重申,他並非 JPAC 成員之一,強調「我喺 JPAC入面冇 role(角色)」,只是協助菅野成立組織的義工,並確認組織曾討論《國安法》、日本版《馬格尼茨基制裁法案》、香港人救生艇政策及日港關係等。

控方另引述 2020 年 8 月 3 日裴倫德向群組發訊,提及英國金融家布勞德(Bill Browder)想在《馬格尼茨基》法案上協助菅野。李指,當時有香港社運人士想推行制裁,把制裁應用在中國侵犯人權的情況上;而布勞德亦想在各地推制裁,兩者目的一致。

李續指,布勞德曾推行《馬格尼茨基》制裁,有相關政治人物的聯絡方法,所以他可協助菅野聯絡相關政客,又形容「如果邊度需要資金,佢(布勞德)有」。李確認,隨後曾與裴倫德及布勞德進行線上會議,談及馬格尼茨基制裁進展的評估等。李另確認,在布勞德及菅野的合作上,以菅野的義工身分提供協助。

訊息顯示陳梓華稱「去打」
李:意指「浮上枱面,做枱面人」

另外,控方展示李與陳梓華於 2020 年 7 月 23 日 Signal 訊息,陳梓華表示「Mark 哥條數係幾銀」、「你安排好晒香港 D 野未?」、「你去打最終件事會係你身邊所有人都會照肺」,李回覆「我搞掂咗要搞嘅家人s」。

控方詢問,「Mark 哥條數係幾銀」是指甚麼?李稱「Mark 哥」是 Mark Simon,解釋「G20 x 攬炒巴」第三次眾籌款項由眾籌平台移至 Mark Simon 的戶口,再由 Mark Simon 轉帳至信託基金「The Project Hong Kong Trust 戶口」,因此他與陳商討款項。

至於陳稱「你去打最終件事會係你身邊所有人都會照肺」,李解釋是指「如果要打,要安排好晒香港啲嘢⋯佢(陳梓華)話如果要打,身邊所有人都會照肺,包括佢,如果要打要有呢啲 concern(擔心)」。控方追問「打甚麼」?李稱「浮上枱面,做枱面人」,即「contrast(對比)緊因為好多 activist 係枱底人,即係 anonymous(匿名)」。

HCCC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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