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五(1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63 日審訊。第五名「從犯證人」陳梓華第五天作供,續接受控方主問。
庭上訊息顯示,黎向陳發送《蘋果》文章連結,陳稱視為黎的指導。訊息又顯示,黎向陳指會資助他與劉祖廸的旅費。陳稱,黎與劉祖廸會面時,稱想培養劉為政治明星,劉沒即時接受,「同埋佢都唔想做政治明星」。
陳周三供稱,黎智英欲結合街頭、議會及國際力量行動,提出與「攬炒巴」劉祖廸見面商討。陳到英國與劉見面,對方感猶豫,而最終經協調下,眾人於台北會面。陳又提及,黎「想主導成條國際線」。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周三報道:
黎智英案第62日審訊|陳梓華確認在黎智英要求下 協調黎與劉祖廸會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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