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勾結外國勢力罪成案,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裁定兩項串謀勾結外力、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周一(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被判囚 20 年,為《國安法》生效以來刑期最重的被告。其次為同案 3 名認罪、但沒有擔任從犯證人的《蘋果》前高層,羅偉光、林文宗及馮偉光,各判囚 10 年,無論刑量起點以至最終刑期,均與「47 人案」中的戴耀廷刑期相同。
判詞指,黎智英案中的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均屬「罪行重大」,兩罪均以監禁 15 年作量刑起點。而黎為案中主腦,起點須提高至 18 年。上述 3 位《蘋果》高層則除認罪減刑三分一外,沒其他扣減,刑期亦已屬勾結罪「罪行重大」分級下的最低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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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審訊 《法庭線》實時、綜合、整合報道一覽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3 名高院指定法官在 2025 年 12 月 15 日裁定黎全部罪名成立,翌年 2 月判黎監禁 20 年,8 認罪被告則判囚 6 年 3 月至 10 年。 案件於 2023 年 12 月 18 日開審,黎智英在 2024 年 11 月 20 日出庭作供,至 2025 年 3 月 6 日完成 52 日作供。辯方在提問尾聲說:「這就是黎先生的『史詩式』(epic evidence)證供」。控方證人當中,包括 5 名從犯證人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李宇軒及陳梓華,供詞提及《蘋果日報》日常運作、編採方針、以至「重光團隊」的運作、眾籌登報細節、如何進行國際遊說等。 《法庭線》整理每日實時及綜合報道、不同階段的整合報道,以及時序專頁,方便讀者翻查及閱讀。「每日報道」包括每日審訊的實時、綜合報道;「階段整合」包括開審前、開案陳詞,和 5 名從犯證人證供整合;「時序專頁」則整理事發時序。 讀者也可用審訊日數或日期搜尋,例如「第1日審訊」、「2023.12.18」(即 2023 年 12 月 18 日)。 最後更新日期:2026.3.5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