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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三罷|2 女認非法集結 10.14 判刑 辯方批延誤檢控 控方強調非故意

11.11 三罷|2 女認非法集結 10.14 判刑 辯方批延誤檢控 控方強調非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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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1 月 11 日「黎明行動」中,3 人被指在旺角參與非法集結及損壞交通燈等,事隔 2 年半後被起訴。一名 23 歲男子早前認罪,其餘 2 人周一( 26 日)在九龍城法院認罪,還押至下月 14 日判刑。

對於辯方批評延誤檢控,控方同意「時間的確唔短」,但指本案原涉 11 名被告,牽涉多達150 段片段,加上案中警員捲入一宗毒品案,需待該案完結後才處理本案,強調警方及律政司有積極跟進,不存在故意或不合理延誤。

辯方指,無法理解控方為何要用超過一年半,去提供及草擬法律意見,亦不知警員另涉毒品案,與本案有何關聯。辯方形容,有關延誤並非由被告造成,卻要他承受更生計劃被摧毀、人生原地踏步的後果。
控方:警方及律政司有積極跟進

律政司高級檢控官張卓勤表示,本案於 2019 年 11 月發生,警方在 2020 年 8 月將文件交予控方,控方在 2022 年 3 月把書面法律意見交回警方,最終在 2022 年 4 月正式落案起訴。

張承認,由案發至起訴相隔 2 年多,「時間的確唔短」,又稱「客觀嘅事實係無得爭議」,但有關延誤並非故意或不合理。

張解釋,案件原涉及 11 名被告,牽涉逾 150 段、共約 140 小時的片段,加上案中一名涉案警員捲入毒品案,需待該案有結果後才處理本案,強調警方及控方有積極跟進,所用時間亦完全合理。

辯方批控方說法站不住腳

辯方回應指,很多社運案件均在案發後立即提告,本案所涉的證物並非特別多,質疑控方為何要用超過一年半,去提供及草擬法律意見,質疑其解釋站不住腳。

辯方直言,雖然控方聲稱有警員另涉毒品案,但究竟與本案有何等程度的關聯,「我哋一概唔知道」,又批評有關延誤並非由被告的作為或不作為造成,卻要他承受極大心理壓力,人生原地踏步,甚至阻礙更生。

辯方盼判社服令或緩刑

辯方呈上多封求情信,讚揚首被告陳雯欣為人富責任感、做事可靠,案發後因擔心本案而請辭,報讀室內設計課程,望法庭考慮到本案有延遲檢控,可行使酌情權,以社會服務令處理。

至於次被告吳卓賢,辯方透露她與第 3 被告為情侶,已到談婚論嫁階段,當日她原本前往旺角領養動物,及後得知男友在附近參與示威,出於擔心與他會合,期間曾勸喻對方離開,但不成功,最終錯誤地一同參與集結。

辯方又指,吳當天一身鮮色打扮,沒攜帶任何裝備,有別於一般示威者,強調她沒預謀犯案,參與程度較低,亦不涉破壞行為,望法庭考慮到她在信中表達深切悔意、坦白認罪等,可判處緩刑。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決定先索取背景報告,押後至 10 月 14 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

同案被告早前認罪囚 8 個月

陳雯欣( 23 歲,設計師)及吳卓賢( 24 歲,侍應),承認於 2019 年 11 月 11 日,在亞皆老街、塘尾道、詩歌舞街一帶參與非法集結;同案被告張焯棋( 23 歲,消防設備技術員)早前承認非法集結及刑毁交通燈,被判囚 8 個月。

案情指,當日下午約 1 時許,至少 50 名黑衣示威者在彌敦道與亞皆老街一帶聚集,以磚頭等雜物堵路,其後沿深水埗方向前進,途中破壞交通燈、欄杆等公共設施。警方在 2 時左右展開拘捕行動,並截停 3 名被告,隨後翻查現場片段,發現他們與示威者一同前進,其中張有份作出破壞行為。

KCCC105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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