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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西灣河|與青年搶槍罪成原今求情 「熊仔餅」肚痛入院無出庭 押 11.30 求情

11.11 西灣河|與青年搶槍罪成原今求情 「熊仔餅」肚痛入院無出庭 押 11.30 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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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1 月 11 日,一名交通警在西灣河以實彈射擊被稱為「熊仔餅」的學生周柏均,周與另一名男學生被控阻差辦公、企圖搶劫等 3 罪,8 月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還押候判。

案件原於周一(10 日)在區域法院求情,惟辯方律師指,「熊仔餅」上周五(7 日)因肚痛入院、未能出庭,其家人、懲教人員均不知道周的情況。法官謝沈智慧押後案件至 11 月 30 日求情,另一被告則在同日判刑。
次被告已呈書面求情陳詞 11.30 判刑

甫開庭,代表首被告周柏均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表示,周上周五(7 日)因肚痛被送入伊利沙伯醫院,今日未能出庭,其家人、懲教人員均不知道周的情況,以及何時出院。法官謝沈智慧指,若辯方認為待周在場時求情較理想,法庭可以押後案件。

次被告胡子鍵的代表律師指,準備好今日求情,已向法庭呈交書面求情陳詞。法官訂於 11 月 30 日判刑,周則暫訂於同日求情。

兩被告被控阻差辦公、企圖搶劫等罪

兩名被告為周柏均(21 歲,學生)、胡子鍵(19 歲,學生),同被控阻差辦公、企圖搶劫罪,指他們於 2019 年 11 月 11 日,在西灣河太安街、筲箕灣道與成安街十字路口附近,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 A、企圖搶劫 A 一支警槍。

周柏均另被控一項企圖在合法羈押下逃脫罪,指他在同日同地企圖從警員 A 的合法羈押逃脫。

法官謝沈智慧早前裁決指,警員當時遭被告等人「前後夾擊」,不論周的動作是「撥槍」還是「搶槍」,警員當時已無法保護自己,受到嚴重威脅,「使用佩槍完全合理」。

DCCC47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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