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1 月 11 日,一名交通警在西灣河,以實彈射擊被外界稱為「熊仔餅」的學生周柏均,周與另一名男學生阻差辦公、企圖搶劫等罪成,2022 年 11 月同被判囚 6 年。
上訴庭周二(26 日)處理兩人申請定罪及刑期上訴許可,周的代表大狀提出撤回,周庭上亦確認;另一男生則繼續就企圖搶劫,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將案交由上訴庭合議庭,排期由 3 名法官處理。申請方透露,男生最早料於 2026 年 8 月獲釋。
兩人阻差、企圖搶劫罪成
周另一企圖逃脫罪成
申請人為周柏均(21 歲,學生)及胡子鍵(19 歲,學生),同被控阻差辦公、企圖搶劫罪,指他們於 2019 年 11 月 11 日,在西灣河太安街、筲箕灣道與成安街十字路口附近,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 A、企圖搶劫 A 一支警槍。
周柏均另被控一項企圖在合法羈押下逃脫罪,指他在同日同地企圖從警員 A 的合法羈押逃脫。
原審:警員用槍完全合理、
被告傷勢咎由自取
案件於區域法院審理,法官謝沈智慧早前裁決指,警員當時遭被告等人「前後夾擊」,不論周的動作是「撥槍」還是「搶槍」,警員當時已無法保護自己,受到嚴重威脅,「使用佩槍完全合理」。
法官判刑時指,由被告的裝備和衣著可見為「參與集結的滋事分子」,斥 2 人恃人多勢眾,「如惡霸般欺負獨自執勤的警員」,受傷是「咎由自取」。法官又指,周的「康復進度理想和穩定」,辯方書面求情所指有「生命危險」的說法,是「誇張失實和誤導法庭」。
CACC22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