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 年深水埗鐘錶店發生劫案,一名職員遭匪徒槍斃。涉嫌參與案件的內地漢 2023 年來港時被捕,被控謀殺及企圖搶劫罪,還押至今年 9 月受審。法官譚耀豪周一(14 日)在高等法院開始引導陪審團,被告中午在羈留室內昏迷,送院搶救不治。
案件周三(16 日)開庭,法官指,陪審團應已知悉被告離世消息,正式解散陪審團、終止聆訊,感謝他們的參與。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1991 年深水埗鐘錶店發生劫案,一名職員遭匪徒槍斃。涉嫌參與案件的內地漢 2023 年來港時被捕,被控謀殺及企圖搶劫罪,還押至今年 9 月受審。法官譚耀豪周一(14 日)在高等法院開始引導陪審團,被告中午在羈留室內昏迷,送院搶救不治。
案件周三(16 日)開庭,法官指,陪審團應已知悉被告離世消息,正式解散陪審團、終止聆訊,感謝他們的參與。
2019 年 11 月 11 日「黎明行動」,有交通警在西灣河以實彈射擊 21 歲「熊仔餅」周柏均,周與當場被捕的 19 歲男學生,經審訊被裁定阻差、企圖搶劫等罪成,同被判囚 6 年。男學生提出定罪及判刑上訴,周二(22 日)被上訴庭即日駁回,官將於 6 個月內頒判詞。
上訴方指,不能排除男學生案發時是自然反應下作出撥槍動作,又指他走近因信警方執法克制、不會開槍,可能是想阻止清理路障,就算取槍也只是想防止自己受傷,不涉「永久剝奪」警員的配槍。另指案發他年輕、被洗腦,自以為正義,「佢哋都係受害者」。
法官多次質疑男學生原審時沒作供,故沒證據證明其說法,指不能代為構想各式各樣可能性。律政司一方則指,原審有考慮過撥槍說法,但分析後認為不成立。
2019 年 11 月 11 日,一名交通警在西灣河,以實彈射擊被外界稱為「熊仔餅」的學生周柏均,周與另一名男學生阻差辦公、企圖搶劫等罪成,2022 年 11 月同被判囚 6 年。
上訴庭周二(26 日)處理兩人申請定罪及刑期上訴許可,周的代表大狀提出撤回,周庭上亦確認;另一男生則繼續就企圖搶劫,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將案交由上訴庭合議庭,排期由 3 名法官處理。申請方透露,男生最早料於 2026 年 8 月獲釋。
1991 年,深水埗北河街一間鐘錶店遭持槍匪徒闖入行劫,賊人事敗逃去,期間開槍轟斃一名男職員,警方一直追緝 3 名涉案匪徒。案發 32 年後,一名現年 59 歲的男子上周六(11 日)從內地來港,入境時被捕。
男子被控謀殺及企圖搶劫兩罪,周一(13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度提堂。控方申請被告毋須答辯,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並反對被告保釋。辯方沒有申請保釋,並放棄 8 天覆核權。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將案押後至 2024 年 1 月 15 日再訊,期間被告還押。
2019 年 11 月 11 日,一名交通警在西灣河,以實彈射擊被外界稱為「熊仔餅」的學生周柏均,周與另一名 19 歲學生被控阻差辦公、企圖搶劫等 3 罪,早前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被判囚 6 年。
周及該名學生不服定罪及刑期,向高等法院上訴庭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上訴庭已排期於 2024 年 3 月 26 日,處理二人的上訴許可申請。
西環德輔道西日前發生企圖行劫案,一名 35 歲男子涉聲稱藏有一把刀,圖打劫便利店現金,店員啟動警鐘報案後,該名男子逃去。 他被控企圖搶劫,案件周二( 11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6 月 6 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獲裁判官林子勤批准。被告准以 2 萬元現金擔保,期間不得離港及交出放遊證件,須於報稱地址居住和每日到警署報到,亦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2019 年 11 月 11 日,一名交通警在西灣河以實彈射擊被稱為「熊仔餅」的學生周柏均,周與另一名男學生被控阻差辦公、企圖搶劫等 3 罪,8 月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案件原於 10 月判刑,惟周因肚痛入院,故押後至周三(30 日)在區域法院判刑,2 人被判囚 6 年。 法官謝沈智慧指,由被告的裝備和衣著可見為「參與集結的滋事分子」,斥 2 人恃人多勢眾,「如惡霸般欺負獨自執勤的警員」,受傷是「咎由自取」。官又指,周的「康復進度理想和稱定」,辯方書面求情所指「生命危險」的說法,是「誇張失實和誤導法庭」。 周聽取判刑時低頭,又不時望向旁聽席。宣讀刑期的一刻,有旁聽人士發出「嘩」聲。散庭時周雙眼通紅,稱「睇住阿媽」;有旁聽人士稱「阿嫂等你求婚」。
2019 年 11 月 11 日,一名交通警在西灣河以實彈射擊被稱為「熊仔餅」的學生周柏均,周與另一名男學生被控阻差辦公、企圖搶劫等 3 罪,8 月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還押候判。 案件原於周一(10 日)在區域法院求情,惟辯方律師指,「熊仔餅」上周五(7 日)因肚痛入院、未能出庭,其家人、懲教人員均不知道周的情況。法官謝沈智慧押後案件至 11 月 30 日求情,另一被告則在同日判刑。
網民 2019 年 10 月 13 日發起「十八區開花」,數名男女被指在旺角「搶犯」、「飛踢」警員,31 歲紮鐵工企圖搶槍、襲警等 3 罪罪成,判囚 7 年,為區院審理的反修例案件中,判刑最重的示威者。 紮鐵工不服判刑上訴,上周五(23 日)在高等法院上訴庭獲批上訴許可。法官彭偉昌周四(29 日)頒下判詞指,原審法官謝沈智慧在裁決時,未有處理「共同犯罪」,卻在判刑時以此量刑,「這個做法是有商榷餘地」。他強調,搶警槍是嚴重罪行,刑期最終是否有下調空間,不易作出定論,但都是合理可供辯的議題。
網民 2019 年 10 月 13 日發起「十八區開花」,數名男女被指在旺角「搶犯」、「飛踢」警員,31 歲紮鐵工企圖搶槍、襲警等 3 罪罪成,判囚 7 年,為區院審理的反修例案件中,判刑最重的示威者。 紮鐵工不服判刑上訴,周五(23 日)在高院上訴庭審理。申請方質疑,原審法官謝沈智慧沒有裁定企圖搶槍是共同犯罪,卻在判刑時指申請人與另一男子共同施襲,疑考慮「夥同犯罪」原則判刑。 法官彭偉昌聽畢認為「唔係冇道理」,有需要理順原審判刑思路,批出上訴許可,轉交案件至上訴庭合議庭處理,數日內頒判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