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有巿民在尖沙咀科學館一帶聲援被困校內的示威者。事後 10 人被控及否認一項非法集結罪,周二(2 日)在區院開審。 控方開案陳詞指,案發日有示威者在科學館廣場一帶,佈設傘陣及防線,要求警方釋放理大內人士。警方發警告後驅散,10 名被告中,9 人備有手套、口罩、護目鏡等裝備, 7 人身穿深色衣物。有被告警誡下稱到場為「平復心情」,有人稱是與報稱「守護孩子」的代表尋親。 法官李俊文押後案件周三(3 日)再訊,以待控辯商討雙方同意事實,以及決定播放哪些呈堂片段。
控方開案:示威者促放理大內人士 警拘 135 人
控方開案陳詞指,2019 年 11 月 11 日至 28 日理大衝突期間,有大批人士不理警方呼籲,赴理大範圍聲援。案發日早上約 8 時,大批示威者由科學館廣場移至科學館道,築起防線、舉約 20 把雨傘形成屏障,要求警方釋放理大內人士。
控方續指,該批示威者被警方驅散後,撤退至科學館廣場,繼續與警方對峙。警方發出警告後向示威者防線推進,有示威者逃至附近樓宇之間的行人通道。至 8 時 18 分,警方在華懋廣場外拘控 135 人,包括本案 10 人。示威者常見裝備及雨傘等散落現場。
控方:10 被告在非法集結範圍被捕 9 人有裝備
控方指,當日非法集結範圍為科學館廣場一條 U 型行車道,被新文華中心、南洋中心及華懋廣場包圍。 10 名被告均在上述範圍被捕。
控方續指,除第五被告鄧子健、第六被告彭冰強及第十被告葉自傑外,其餘 7 名被告被捕時,身上均穿黑色或深色衣物。另除彭外,其他 9 名被告當時戴有護目鏡、手套或口罩等裝備。
控方:有被告警誡下稱為「平復心情」到場
控方指,次被告羅曉峰警誡下稱,從新聞得知警方與示威者案發日前一日在尖沙咀爆發衝突,他遂由荃灣寓所赴現場看實際情況「以平復心情」。他稱戴口罩因患鼻敏感,對戴護目鏡一事則保持緘默。
控方續指,第三被告蔡希霖警誡下稱,「我其實係嚟搵我細佬,我其實係嘗試進入理工(大學)尋找我細佬」。他又稱當時有一名自稱「守護孩子」代表的女士指,如想尋找親人可與她集合,他遂夥他人步行到現場。他稱試圖在警方發射催淚彈後離開但失敗,其後被捕。他稱備有的護目鏡來自打野戰,另一副護目鏡擬留給弟弟。
控方續說,第七被告彭永強警誡下稱「我嗰時搵路返屋企」,期間在市政局花園噴水池祈禱、哀悼及休息。第八被告麥俊彥則在警誡下稱,「我約咗同學喺噴水池附近吃早餐」,到達現場後因出於好奇而上前查看,身上手套則是早前燒烤後忘了丟棄。
控方續指,第九被告周浩泓警誡下稱,「我沒有與警方對峙,我去嗰度搵 friend,我哋約咗係響嗰度等」。他稱在網上見到有人呼籲到理大聲援,遂到唯港薈和朋友集合,到達後上前查看案發現場發生何事。他稱明白網上呼籲是叫人清走障礙物以便理大內者離開,亦認使用過手套。
控方證物包括被捕者所錄片段
控方表示,會依賴 5 人的錄影會面舉證,當中第九被告周浩泓會爭議呈堂性。控方另表示,控方呈堂證據,亦包括另一案被告鄧卓儒所拍的數條片段。
翻查資料,鄧報稱記者,與時任南區區議會主席羅健熙同案。台灣《公視新聞》案發日發聲明確認,同年 10 月委託鄧和《地厚天高》導演林子穎擔任「藝術很有事」的特約編導。
10 人被控非法集結罪
10 名被告依次為陳以諾(20 歲,學生)、羅曉峰(32 歲,教師)、蔡希霖(20 歲,學生)、杜俊興(31 歲,侍應)、鄧子健(22 歲,學生)、彭永強(31 歲,地盤工人)、陳杰風(25 歲,無業)、麥俊彥(18 歲,學生)、周浩泓(21 歲,學生)和葉自傑(23 歲,學生)。他們同被控於 2019 年 11 月 18 日,在尖沙嘴科學館廣場一帶非法集結。
DCCC85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