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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理大衝突|女被告稱晚膳後不適到醫院 遭警拉背囊一度失知覺

11.18 理大衝突|女被告稱晚膳後不適到醫院 遭警拉背囊一度失知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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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1 月,警方包圍理工大學,大批民眾前往油尖旺區稱要營救被困的示威者。其中 5 人被控於油麻地參與暴動受審,案件踏進第 13 天審訊。其中一名任職大學研究員的女被告親自作供,指當日於洗衣街公廁如廁,後被警員從後拉背囊,她頭撞地後失去知覺,又指稱醒來後被警員戴上一隻不屬於自己的手套。醫生診斷報告顯示,她曾被拖行數米,身上有多處瘀傷腫脹。

另外,控方盤問時質疑為何被告工作繁忙,案發當日仍然可逛街,被告回答稱「I need a social life」。

首被告歐育婷( 23 歲)供稱,畢業於教育大學英文教學系,就學期間曾參加基本法推廣計畫,以及中國人民大學交流計畫。她亦曾應考基本法測試及綜合招聘考試,並參與亞洲青年論壇,內容涉及一帶一路議題。被告於 2019 年從事研究助理,研究內容亦涉及中港歸屬感以及新移民。

被告:陪母親入院帶備口罩等物

她供稱,案發當日早上,母親突然左膊頭至左手不能動彈,遂召喚救護車,匆忙間將一件風褸、一件白色恤衫、口罩等物品塞進背囊。被告離開粉嶺住處,陪同母親隨救護車到北區醫院後,醫生診斷被告母親肌肉發炎,服用止痛藥後約一小時便出院。

其後被告與姓蔡的女性好友,於下午三時許在粉嶺火車站見面,兩人乘坐巴士往長沙灣 D2 place 商場逛街。二人由荔枝角前往旺角,與蔡的男友會合。三人於朗豪坊逛了約兩小時,被告形容「當時好多買嘢行街嘅人,街上氣氛無異樣」。約晚上八時,三人於通菜街的泰國餐廳用膳,耗時兩小時。

被告:晚膳後不適到洗衣街公廁

其後蔡與男友結伴離去,惟被告用膳後感不適,到洗衣街公廁如廁後,再到附近的廣華醫院求醫。她憶述約晚上十一時,登打士街沒有車輛,西洋菜南街亦未見不尋常。惟被告轉入登打士街後,喉嚨突然「好乸,覺得好辛苦」。此時有兩女走近,堅持為被告戴上面罩。

醫生報告指被告曾被拖行幾米

被告過馬路時,看見警員突然衝來,她感覺有人從後拉其背囊,「之後我個頭撞咗落地,blackout 咗失去知覺一陣,醒返一擘大眼就望見天仁茗茶。」被告稱警員將她壓在地上,雙手被屈扣起。之後有警員問手套是否屬於被告,她供稱當時否認後,警員強行將一隻手套戴在她手上。

被告被捕後送院治療,醫生診斷報告顯示,被告曾於水泥地面遭拖行幾米,頭部受傷、短暫失去知覺、中度脫水、頭部右邊有 3厘米腫脹、左邊肩膊及左手有痛楚、瘀傷,並中度脫水。她留院三晚後出院。

控方質疑被告繁忙仍能逛街

控方盤問指質疑被告工作繁忙,為何案發當日仍能逛街,「你未做完嘢仲出去玩?」。被告回答指「 I need a social life,我唔可以一至日咁做咁多嘢囉!」

控方又質疑,為何被告母親患病,被告仍與友人用膳,被告哽咽回答「返工啲嘢無停過,所以媽咪叫我休息下」。控方續指被告用膳後感不適,為何不回餐廳廁所如廁,而是「搵到洗衣街公廁 」。被告指當時「咁急無咁 rational 」,遂使用 Google Map 尋找公廁。控方連番追問,指「你寧願靠 Google Map 都唔返去一個去到嘅廁所?」被告強調當時不舒服,未能周詳考慮。案件明續。

5 名被告分別為大學研究員歐育婷( 23 歲)、的士司機陳思朗( 31 歲)、攝影師朱兆輝( 28歲 )、學生梁家樂(18 歲)及建築工人梁栢熙( 25 歲)。他們被指於 2019 年 11 月 18 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DCCC 43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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