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11.18理大|6人否認暴動 女生稱男友欲到理大當急救員 故到場「將佢拉返出嚟」

11.18理大|6人否認暴動 女生稱男友欲到理大當急救員 故到場「將佢拉返出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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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1 月 17 日,警方開始包圍理大附近一帶,稱會以暴動罪拘捕所有離開理大的人。翌日清晨 5 時許,被警方於理大對出暢運道拘捕的多人,被控以暴動等罪。其中一案有 6 人否認控罪,周一(21 日)在區域法院續審。

案發時就讀中大女生供稱,當天得知男友打算到理大擔任急救員,勸阻不果後,她隨即到理大現場打算「將佢拉返出嚟」,並無意圖參與暴動。但她在理大與男友會合後,發現出口已封鎖,未能離開。她亦一度扭傷腿,男友探路時成功脫身,但因出口被封無法折返接走女生。女生最終於凌晨時分嘗試離開時被捕。
被告:男友欲到理大做急救員 
遂到場阻止

法官林偉權早前裁定 6 名不認罪被告表證成立。案發時 21 歲就讀中大女生盧可文選擇作供。她供稱案發當日下午,到友人位於火炭的寓所製作蛋糕,預備慶祝當天男友生日,她與男友亦相約晚上到荃灣用膳慶生。

她指,其後收到男友 WhatsApp 訊息,對方稱下班後會到理大擔任急救員,希望推遲約會。盧即感到「好嬲」,嘗試以訊息及致電阻止對方,但不成功。盧解釋因男友非理大生,亦非特別關心示威活動,覺得理大發生的一切與他無關。隨後男友已沒有接聽其電話及回覆訊息,盧遂決定前往理大「將佢拉返出嚟」。

被告:與男友離開時發現出口被堵塞

盧憶述,她乘的士抵達紅磡後步行進入理大,當時不見警方及示威者。逗留至晚上 7 時許後,男友主動致電盧,二人成功會合,打算離開理大。但當二人沿路折返離開時,發現出入口被人用雜物堵塞,有數十名示威者聚集,情緒高漲及叫囂。他們前方另有兩人打算經出口離開時,均被示威者阻止。盧稱當時與男友擔心會發生衝突,故放棄此出口,折返教學大樓用電腦搜尋其他出口,但得悉 4 個出口似乎都已被封閉。

二人一度獲告知可從 Y 座出入口離開,但到附近時聽到連串巨響,又聞到刺鼻氣味,遂折返課室。他們其後決定自行尋找其他出入口,如經小路或公路離開等。但途中盧意外扭傷腿,她在其他急救員協助下到急救站休息。

被告:在理大獲防護裝備旁身
無參與暴動

兩人其後決定,先由男友外出探路,她則留在急救站等候。男友及急救員同時為她準備防毒面具、眼罩等防護裝備。男友隨後成功找到一個公路出口,但當他打算折返接走盧時,該出口已被警方封閉,未能折返。盧遂繼續獨留急救站。及後盧從直播中留意到暢運道較平靜,沒有發生衝突。她供稱當時非常害怕,「情緒好差」,非常渴望離開。

至凌晨約 4 時半,盧致電男友表示想離開,對方提醒她穿好防護裝備。盧取出頭盔戴上,又把防毒面罩掛在頸上,隨後突然聽到有人大叫「速龍呀!開槍呀!」盧按本能反應往反方向離開,當她依「出口」指示牌推門離開後,隨即被另一人跑過撞倒。盧「仆一仆」再被人制服,她回頭望時才得悉對方是警員。盧憶述,她被制服後被警員拖行,途中因聞到刺鼻氣味,戴上防毒面罩。盧重申,當天並無參與理大暴動。

6 人不認罪受審

被告依次為陳浩漁(17 歲,學生)、盧可文(21 歲,學生)、禤曉諾(18 歲,學生)、鄺小凡(20 歲,無業)、黃雅穎(16 歲,學生)、李沛珊(22 歲,旅行社職員)、柯仁龍(18 歲,學生)、陳俊榮(29 歲,設計師)、温皓忠(26 歲,文員)、譚俊輝(18 歲,學生)、謝兆龍(19 歲,學生)、吳日軒(18 歲,學生)、黃文浩(22 歲,學生)、馬健文(17 歲,學生)、梁錫俊(22 歲,無業)、陸偉恒(20 歲,學生)、鄭梓顥(16 歲,學生)及林浩陽(25 歲,文員),均為案發時年齡。

本案原涉 19 名被告,案發時 18 歲的李家樑 2022 年承認暴動罪,被判入教導所;而同案 12 人開審前認罪,餘下 6 人盧可文、鄺小凡、柯仁龍、陳俊榮、吳日軒及黃文浩則不認罪受審。

DCCC733/2020, DCCC61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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