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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理大衝突 | 6 人被控暴動 17 歲男生被指藏螺絲批 父親供稱兒子借用修滑板

11.18 理大衝突 | 6 人被控暴動 17 歲男生被指藏螺絲批 父親供稱兒子借用修滑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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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有巿民在油尖旺區聚集聲援校內示威者。其中 6 人被控在油麻地暴動,周三( 29 日)在區院法院續審。

17 歲男生的父親供稱,兒子平時在家不會談論時政,而案發前一周,兒子曾向他借用螺絲批修理滑板滾輪,及後兒子一直放在背囊沒有交還,至案發當晚被捕時搜出。

另外,因應 7.1 灣仔一帶的封路安排,辯方申請明天延遲至 10:30 開庭,及提早於下午 3:45 散庭,獲法官批准。
男生父親:兒子只顧打機 不在家談時政

第 7 被告陳彥宏的父親陳麗興( 59 歲,2018 年退休前任職一級懲教助理)今作供。陳父供稱,兒子在校成績差勁,平時只顧打機。他平時在家不會與兒子討論時政。他又提到,兒子曾於 2019 年 2 次與同學到深圳遊玩。此外,兒子自小一直有游泳及打桌球的習慣,案發前曾多次接送兒子往旺角金雞廣場打桌球,亦曾接送兒子往深水埗游泳。

稱兒子借用螺絲批修滑板 案發前未取回

陳父供稱,11 月 18 日案發前 1 星期,陳父看見兒子在家用原子筆「撩」滑板的滾輪,稱有垃圾及細石卡住,陳父遂從家中工具箱拿出一螺絲批借兒子使用。兒子將螺絲批放進背囊後離家。陳父稱至案發前,都未有追回螺絲批,而該背囊是兒子被捕時攜帶的背囊。

稱案發日兒子往旺角晚飯、打桌球

至 11 月 18 日案發當日,陳父稱兒子下午 5 時許跟他說,晚上約了同學在旺角、太子一帶吃飯及打桌球。陳父勸他不要前往,指當晚尖沙咀、紅磡、理工附近有示威。之後雙方吵架,陳父形容其後無可奈何,至 7 時許駕車送兒子赴約,並稱自己會到附近的外婆家吃飯,叫陳打完桌球後通知他,再一同回家。

陳父未完成作供,周四( 30 日)由辯方繼續主問。

3 人開審前認罪

9 名被告依次為陳子謙(24 歲)、陳彥宏(17 歲)、張穎瑜(19 歲)、朱國智(27 歲)、朱盛軒(25 歲)、杜文曉(17 歲)、高天祐(18 歲)、郭曉泰(31 歲)及林鳳芝(18 歲),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 2019 年 11 月 18 日,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

陳子謙、陳彥宏及朱盛軒,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指他們於或約於 2019 年 11 月 19 日,在油麻地彌敦道寶靈大廈外,陳子謙、陳彥宏分別管有 2 包索帶、1 枝螺絲批,朱則被控管有扳手及 2 包索帶。

郭曉泰另被控「管有非法用途工具」罪,指他於同日同地管有 2 包索帶。

陳子謙、朱盛軒及郭曉泰開審前承認「暴動」罪,候其他被告完成審訊後判刑,暫定於 7 月 11 日求情,期間還押懲教看管。

DCCC 75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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