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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理大衝突|9 人被控油麻地暴動 3 認罪被告求情押後處理 10.25 判刑

11.18 理大衝突|9 人被控油麻地暴動 3 認罪被告求情押後處理 10.25 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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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巿民在油尖旺區聚集聲援校內示威者。 9 人被控在油麻地暴動,當中 3 人開審前認罪,案件周一(11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法官謝沈智慧將求情押至 9 月 20 日處理,暫訂 10 月 25 日判刑,以候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期間 3 人繼續還押。

被告陳子謙、朱盛軒及郭曉泰開審前承認「暴動」罪,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罪則存檔法庭。案情指,3 人當時攜有索帶、扳手等物品,在逃離現場時被截獲。

餘下 6 人受審 押後結案陳詞

9 名被告為陳子謙(27 歲,報稱廚師)、陳彥宏(17 歲)、張穎瑜(19 歲)、朱國智(27 歲)、朱盛軒(28 歲,報稱侍應)、杜文曉(17 歲)、高天祐(18 歲)、郭曉泰(33 歲,報稱殯儀管理職員)及林鳳芝(18 歲),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 2019 年 11 月 18 日,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

陳子謙、陳彥宏及朱盛軒,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指他們於或約於 2019 年 11 月 19 日,在油麻地彌敦道寶靈大廈外,陳子謙、陳彥宏分別管有 2 包索帶、1 枝螺絲批;朱則被控管有扳手及 2 包索帶。

郭曉泰另被控「管有非法用途工具」罪,指他於同日同地管有 2 包索帶。控辯雙方已傳畢證人,結案陳詞押後處理。

DCCC 75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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