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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郭子麟及青年早前認暴動 官指控罪嚴重定判監10.29求情

12 港人|郭子麟及青年早前認暴動 官指控罪嚴重定判監 10.29 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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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大批市民前往「營救」被困示威者,警方於油麻地拘捕多人;其中 13 名被告上月於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12 港人」之一的郭子麟與另一名青年林敏諾承認暴動罪,原定今日( 30 日)求情。

控方在庭上要求押後,指郭另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的案件,將於 7 月答辯,若現階段判刑,或影響被告的整體量刑,辯方不反對。法官香淑嫻最終押後案件至 10 月 29 日求情,兩被告繼續還押。

另外,林的代表律師指感化報告顯示,被告適宜判入勞教所,惟法官斬釘截鐵拒絕,指暴動罪屬嚴重罪行,「唔想畀假希望」,定會判處監禁。

被告母未攜針卡一度被禁入法院

辯方甫開庭指,第 5 被告林敏諾(現 21 歲)的父母及兩位姊姊今有到庭旁聽,但林母昨換手提電話,忘記將已打兩針的電子針卡安裝於電話內,被樓下保安阻止進入法院,望法庭批准林母進庭。香官就此事短暫休庭,以便查閱規則;惟休庭期間林母已解決針卡問題進入庭內。香官再開庭後提醒眾人,明天起實施「第三階段」疫苗通行證措施。

控方要求押後判刑 待郭子麟另案審結

控方指,被告郭子麟(現 20 歲)曾因本案被捕後棄保潛逃,繼而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將於 7 月答辯,若現階段判刑,或影響被告的整體量刑,亦會影響本案其餘被告的量刑起點。香官則指出,若判監會是長期監禁,倘若等待其他案件裁決,郭就要等約 8 個月後才可判刑。

官稱暴動罪定會判監

被告郭子麟的代表律師表示,另一宗妨礙司法公正案件的所有被告將會認罪,欲等待該案求情程序完結後,才處理本案判刑。被告林敏諾的律師亦同意押後判刑,同時提到感化官報告顯示,林適宜判入勞教中心。

不過,香官斬釘截鐵指不會判被告入勞教,因暴動罪屬嚴重罪行,「唔想畀假希望」,定會判處監禁,最終押後案件至本年 10 月 29 日求情,以便等待相關案件完成裁決及求情後才判刑。

管有武器等罪存檔法庭

第 13 被告郭子麟(現 20 歲)和第 5 被告林敏諾(現 21 歲)早前承認暴動罪,郭另面對的「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以及林另面對的「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和「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則留法庭存檔,不繼續起訴。

案情指,警方於 2019 年 11 月 18 日晚上展開圍捕行動,示威者逃跑期間,被告林敏諾左手持玻璃樽、樽口塞著布條。兩名警員上前拘捕他時,林掙扎及舉起玻璃樽,最終玻璃樽撞在地下爆烈,警員被玻璃碎割傷,食指流血。另一名警長則截停及拘捕被告郭子麟,他當時左手持打火機。

警方其後於林身上搜出鎚子、打火機、3 罐易燃氣體、2 個士巴拿和一套六角匙,郭則被搜出電筒、鉗子和鐳射筆等。

郭子麟在港還押逾 1 年

郭子麟 2020 年 9 月缺席本案聆訊,涉潛逃台灣時遭內地人員扣留,直至去年 3 月刑滿後被移交回港,還押至今。

本案其餘 11 名被告,李卓珩(23歲)、陳駿煒(24歲)、劉嘉樂(23歲)、鄭家裕(30歲)、廖卓賢(21歲)、馬宇亮(24歲)、謝澔庭(22歲)、容家俊(23歲)、勞尚文(22歲)、梁楀燊(18歲)和張賀琪(28歲),則否認一項暴動罪受審。控罪指他們於或約於 2019 年 11 月 18 日,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參與暴動。

WKCC 92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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