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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8人認罪判囚20至61月、教導所 李宇軒等4人返港至今還押逾3年

12港人|8人認罪判囚20至61月、教導所 李宇軒等4人返港至今還押逾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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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鄧棨然仍在內地服刑 李宇軒等7人回港後認罪 張俊富等4人待開審及答辯

12港人|鄧棨然仍在內地服刑 李宇軒等7人回港後已認罪 張俊富等4人待開審及答辯
2020 年 8 月,12 名港人涉嫌潛逃到台灣,途中被廣東海警截獲拘留,當中 10 人在內地被控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等罪,被判囚 7 個月至 3 年。事發至今近兩年半,李宇軒等 11 人已先後被移交香港;而被判囚 3 年的鄧棨然則仍在內地服刑,在廣州從化監獄度過今個農曆新年,預料他約於今年 8 月刑滿。

12 人在香港分別面對國安、縱火、暴動,以及襲警等罪(見內文表),當中李宇軒、張俊富、張銘裕及嚴文謙面對的控罪最嚴重,罪成最高可判囚終身。已移交香港的 11 人之中,李宇軒等 7 人已認罪;李正還押候判,其餘 6 人已判刑。

至於餘下 4 人,張俊富、張銘裕及嚴文謙 3 人的案件已交付至高等法院,待排期審理。喬映瑜面對製造及管有爆炸品等控罪,案件尚未答辯。此外,除李宇軒及未回港的鄧棨然外,其餘 10 人因潛逃事件,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當中 8 人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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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油麻地|13人暴動罪成囚29月至63月 官:現場猶如小型戰場

11.18油麻地|13人暴動罪成囚29月至63月 官:現場猶如小型戰場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大內的示威者,213 人涉在油麻地以「圍魏救趙」,營救被圍堵的示威者,被控暴動,分成多案處理。其中涉及 13 人的案件,除了「12 港人」之一的郭子麟及一名 21 歲男生認罪,其餘 11 人經審訊後裁定罪成,為首宗「聲援理大」、經審訊後定罪的案件。

暫委法官香淑嫻判刑時指,案發時現場示威人數逾千人,與警員對峙近 1 小時,估算投擲了 250 枚汽油彈,暴力情況嚴重,沒有警員被火光波及屬萬幸。 法官又形容,案發現場猶如小型戰場,認為並非突發,是有預謀和一定程度的計劃。

法官指,除了 2 名認罪被告,包括「12 港人」之一的郭子麟獲減刑,分判囚 2 年 5 個月及 3 年 11 個月,另有一被告因年輕獲酌情減刑外,其他被告均沒有減刑理由,分別被判監 4 年半至 5 年 3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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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7人認妨礙司法公正判囚10月 官指被告年輕有為 寄語重新振作

12 港人|涉潛逃妨礙司法公正 7人認罪囚 10 月 官:香港首案 下調量刑起點
2020 年 8 月,「12 港人」被指潛逃台灣時遭內地水警截獲,被裁定「偷越邊境」等罪成。其中 10 人在內地服刑後,先後押返香港,除李宇軒的案件分拆處理,其他人均被加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現已在港還押逾一年。

7 人先後於周四(14 日)及周五(15 日)認罪,被判監禁 10 個月。其中李子賢早前就暴動罪被判囚 3 年半,暫委法官王興偉下令將本案 3 個月刑期,與該案同期執行。換言之,他要加監 7 個月。

法官指,被告有預謀,各人蓄意挑戰及輕蔑司法制度,案情嚴重。但考慮眾人在內地已判囚 4 至 7 個月,加上本案涉潛逃「不依期歸押」,律政司以「妨礙司法公正罪」起訴,是香港司法史首案,遂下調量刑起點。

法官特別提到,眾人是有為的年輕人,向他們判監深感惋惜,但指「國有國法、家有家規」,違法需要受到制裁,希望眾人能夠重新振作。各人離庭前與親友揮手,李子賢高舉心心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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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6人認妨礙司法公正 周五處理李子賢答辯及判刑 官指挑戰法治制度

12 港人|6 人認妨礙司法公正 周五處理李子賢答辯及判刑 官指挑戰法治制度
2020 年 8 月,「12 港人」被指潛逃台灣時遭內地水警截獲,被裁定「偷越邊境」等罪成。9 人刑滿移交香港後,被加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現已在港還押逾一年。

本案原有 7 名被告周四(14 日)認罪,惟李子賢被列為密切接觸者,須接受檢測,周五(15 日)才可出庭,屆時處理答辯及求情。其餘 6 人全認罪,各人庭上精神不俗、互相交談,亦向旁聽席揮手,步入囚室前與親友做出心形手勢。

辯方指,本案涉及不依法庭指示歸押,但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情況不常見。暫委法官王興偉則指,被告潛逃亦是謀求阻止案件進行,「基本上係對香港法治制度嘅挑戰」。案件周五續審,暫定於下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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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郭子麟及青年早前認暴動 官指控罪嚴重定判監10.29求情

12 港人|郭子麟及青年早前認暴動 官指控罪嚴重定判監 10.29 求情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大批市民前往「營救」被困示威者,警方於油麻地拘捕多人;其中 13 名被告上月於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12 港人」之一的郭子麟與另一名青年林敏諾承認暴動罪,原定今日( 30 日)求情。

控方在庭上要求押後,指郭另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的案件,將於 7 月答辯,若現階段判刑,或影響被告的整體量刑,辯方不反對。法官香淑嫻最終押後案件至 10 月 29 日求情,兩被告繼續還押。

另外,林的代表律師指感化報告顯示,被告適宜判入勞教所,惟法官斬釘截鐵拒絕,指暴動罪屬嚴重罪行,「唔想畀假希望」,定會判處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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