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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鄧棨然涉管有汽油彈擬認罪 押後明年1.22答辯 潛逃案2024.1.24再訊

12港人|鄧棨然涉管有汽油彈擬認罪 押後明年1.22答辯 潛逃案押後2024.1.24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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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連同多人逃離香港

鄧被控「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指他於 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8 月 23 日期間,在香港,連同一個稱作「廢中」的人、一個稱作「恩典」(別名「大媽」、「姑媽」、「姑姐」、或「Sister」)的人、一個稱作「Zizi」的人、喬映瑜、廖子文、鄭子豪、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黃臨福、黃偉然、李子賢、郭子麟及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通過導致喬映瑜、廖子文、鄭子豪、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黃臨福、黃偉然、李子賢、郭子麟、鄧棨然及李宇軒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止及阻礙對香港警務處的調查及/ 或因該調查而引發或可能引起的刑事訴訟。

除李宇軒及鄧棨然外,「12 港人」中的其餘 10 人亦因潛逃事件,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除黃偉然控罪存檔,以及喬映瑜押後至 2024 年 1 月 11 日答辯及求情,另 8 人已認罪。

鄧棨然另被控管有汽油彈
擬認其中一罪

鄧棨然與「12 港人」另兩人鄭子豪及廖子文,以及另兩人,被指 2019 年在灣仔庫倉內管有汽油彈原材料,被控「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以及屬交替控罪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同案 4 人先後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被判囚 27 至 38 個月。

控方指,控辯雙方達成認罪協商,鄧擬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另一控罪則存檔法庭。

鄧棨然 2023 年 8 月在內地刑滿,被押回香港;8 月 23 日被黑布蒙頭,雙手鎖上手銬,由男警押至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DCCC323、123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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