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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李宇軒等兩人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再押9月訊 料認罪逾一年未判刑

12 港人|李宇軒等兩人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再押 9 月訊 料認罪逾一年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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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港人」之一李宇軒與律師助理陳梓華,被指串謀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人,請求外國制裁香港,其後李在陳協助下企圖潛逃台灣。二人 2021 年 8 月承認一項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於本周二(3 日)在高等法院再提堂。

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再度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 9 月 16 日再訊,稱判刑日子有待另一同類案件完成提訊日後方見「明朗」。預料兩人屆時認罪將逾一年,仍未判刑。

李代表大狀:去年認罪 判刑日未明「不理想」

李宇軒和陳梓華在被告欄內並排而坐,中間隔著一懲教人員。李身穿白色襯裇,戴黑框膠眼鏡,手執數本筆記簿和一支筆,不時向公眾席瞇起笑眼。開庭前,他對律師舉起姆指;退庭時亦對公眾席做出心型手勢。公眾席一女子向李揮手並叫「聽日見喇」。

控方申請押後案件 3 個月,稱因有同類案將於 5 月 17 日在裁判法院作提訊日,即交付高等法院審理程序,並稱該案非第一次作提訊日,料可順利完成程序,又稱其後再作約 20 天審訊,有望最快年底開審。辯方不反對申請,但李宇軒代表大律師、前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沈仲平表示,李在去年 8 月認罪,至今未有清晰判刑日期是「不理想」。

控方申押後 3 個月 法官:4 個月情況較明朗

法官表示,同意長時間押後「係唔啱嘅」,但要等另一同類案完成提訊日,認為押後 3 個月作用不大,4 個月則情況明朗,「起碼有個期」,最終將案件押後至 9 月 16 日再訊。

控方代表為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高級檢控官羅天瑋及署理高級檢控官陳穎琛。陳梓華則由律政司前副刑事檢控專員、資深大律師李紹強及大律師蕭國辰代表,其事務律師分別為民建聯背景的劉毅,以及曾任工聯會贊助會、香港法律專業人員協會副會長陳天立。

首被告陳梓華(29歲)及次被告李宇軒(30歲)被指 2020 年 7 月至 2021 年 2 月 15 日,與黎智英、Mark Simon、劉祖廸及其他人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對港府或中國實施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至於二人另涉的「串謀協助罪犯」、「無牌管有彈藥」等罪,則獲存檔法庭。

案件 9 月再訊 料兩人認罪將逾一年仍待判刑

李宇軒原屬「本土派」組織「香港故事」成員,前年 8 月與其餘 11 人乘快艇由香港赴台灣時,被內地邊防人員截獲,同年在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因「偷越邊境罪」罪成判囚 7 個月、罰款 1 萬人民幣,至 2021 年 3 月 22 日刑滿押返本港。陳梓華 2021 年 2 月被指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後,一直還押。

兩人 2021 年 8 月在高院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至今年 5 月計,已分別還押 13 及 14 個月。法庭本周三將案件再押後至今年 9 月再訊,料兩人屆時認罪將逾一年,仍待判刑。

兩人承認案情:黎智英指揮游說國際制裁中港官員

二人承認案情指出,李宇軒及「攬炒巴」劉祖廸為「重光團隊」(前稱攬炒團隊)前線角色,二人在黎智英和 Mark Simon 指揮及財政支援下,由陳梓華任中間人傳遞指示,對美、英、日等國作國際游說要求制裁中港官員,又於多國登報宣傳。該團隊發起 4 次國際眾籌,涉款達 3,760 萬元。

HCCC14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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