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歲男子被指於 2022 年 2 月第五波新冠疫情時,煽惑他人襲擊警察及破壞社區檢測中心,被控 3 項煽惑罪,案件早前轉介區域法院,周四(14 日)再訊。被告擬不認罪,法官彭中屏應控辯雙方要求,押後案件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開審,料以中文審訊 10 天,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擔保,另訂於同年 9 月 11 日處理審前覆核。
辯方擬傳精神科醫生作供
指案發前曾求醫
控方表示有 3 名證人,包括 2 名警員及 1 位 Telegram 專家證人,庭上未有透露後者是否警員。
辯方則擬傳召 3 名控方證人盤問,包括曾參與錄影會面的警長 33074,以及曾處理 Telegram 訊息的案件主管。
辯方證人方面,辯方稱擬召精神科專科醫生、臨牀心理學家作供,亦可能會有來自醫管局的事實證人,稱因被告事發前,曾就其精神狀況,向醫管局醫生求診。
辯方又指,現階段會保留爭議所有事項,包括檢取手機過程,被告口頭招認、警方記事冊紀錄,以及約 3 小時的錄影會面內容。
被告被控 3 罪
被告梁凱富(28 歲,無業)被控 3 項煽惑罪,分別為煽惑他人普通襲擊、煽惑他人刑事損壞,及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控罪指,梁於 2022 年 2 月 17 日,在香港非法煽惑其他不知名人士,襲擊香港警務人員;梁另被控於同月 22 日,非法煽惑其他不知名人士,無合法辯解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即社區檢測中心。及被控於同月 23 日,意圖使香港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煽惑其他不如名人士非法或惡意導致該等香港警務人員的身體受嚴重傷害。
DCCC12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