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男被指「連登」留言提「香港國歌」、「香港就快唔掂啦」 認煽動還押候判

35歲男被指「連登」留言提「香港國歌」、「香港就快唔掂啦」 認煽動還押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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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被告發布 36 則煽動信息

被告曾國熙(35 歲)承認的案情指,警方調查發現一個由被告擁有的「連登」帳戶,名為「ta」,在 2023 年 7 月 21 日至 2024 年 1 月 17 日,6 個月間發布共 36 則具煽動性言論的信息,當中 5 則由被告建立主題,包括「香港就快唔掂啦」。

另外 5 則信息,涉及引起對中央或特區政府的憎恨、藐視或離叛,包括「721 中共 鄉黑 黑警 集體預謀殺人事件簡述」、「中共落命令叫人去出(出去)搞事」、「打倒中國共產黨」、「我地好獨裁 我地要做一個獨裁國家」。

8 則信息涉引起對特區政府的憎恨,包括指特首李家超、律政司、保安局長鄧炳強「勾結外國勢力」、「唔好咁快玩死李家超呢隻玩具」、「唱衰香港國安」、「李家超 鼓勵巿民消費製造更多垃圾唔犯法」、「高官商界 年年勾結貪污…這就是腥香港」。

留言提「香港國歌」 被指慫使港獨

另有 13 則信息,被指激起他人不守法,甚至違反《國安法》,慫使獨立建國及制裁特區。信息包括「香港國」、「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被指具將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的意思)」、「李家超是咪要同袁爸爸一齊傾搞港獨」、「點解有國安法都會比韓國人播到香港國歌?」、「香港獨立」、「“願平安歸香港”呢首香港國歌」。

被捕後自願提供手機及電腦密碼

案情指,上述信息持續在「連登」上向公眾展示,直至被告在今年 1 月 18 日被捕。被告在大圍被截停及拘捕,警誡下他保持緘默,自願提供手機密碼。被告在法律代表陪同下,在錄影會面中拒絕回答任何有關本案的問題。

警方持手令搜查被告住所,被告自願提供桌上電腦密碼,警方在電腦找到已登入的「連登」帳戶及相關煽動信息。數碼法理鑒證發現,該電腦有超過 5,200 次瀏覽「連登」網站的紀錄。

求情:被告遭網上偏頗文章影響犯案

辯方求情指,被告機械工程學士畢業,與父母同住,因九旬外婆跌倒受傷,辭職照顧她,案發時無業,在家有更多時間用電腦瀏覽討論區,日復日瀏覽下「俾偏頗文章影響到,自己都講咗啲唔啱嘅說話」。

被告父母、兩名姊姊、姊父和他自己均撰求情信,描述被告是名孝順父母的好兒子、好弟弟,本性不壞,十分照顧外婆,他已深感後悔,承諾不會重犯;被告有 10 名親屬周五到庭旁聽。

求情:被告深感後悔
同意警方刪除連登帳戶

辯方強調被告家人多次勸喻他申請保釋,但被告決定放棄申請保釋,希望為行為負責,好好反省,他在被捕一刻已知錯,自願提供手機和電腦密碼,亦自願交出「連登」帳戶,供警方盡早刪除,避免信息影響他人。

被告不熱衷政治,不曾參與合法或非法示威,犯案很大程度是受網上言論影響,鑄成大錯,亦明白對他人造成影響。辯方強調他單獨行事、無精密計劃犯案,在 6 個月內發布 30 多則信息,即每星期發布一、兩次,頻率不算高,當中 26 則信息沒甚迴響。

辯方續指,被告希望服刑後返回機械工程行業,加上他已認罪及刪除帳戶,重犯機會極微,辯方呈遞 5 則同類案件,建議判處 4 至 6 個月監禁。

被指由去年 7 月起犯案

被告曾國熙(35 歲,報稱無業),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指他於 2023 年 7 月 21 日至 2024 年 1 月 18 日期間,在香港,即在 LIHKG,發布、提供及/ 或持續提供陳述,具意圖:

  •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或;
  •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本案由國安處負責。

WKCC32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