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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柯耀林議助稱考慮是否簽〈墨〉時 柯耀林不知鄒家成是誰

47人案|柯耀林議助稱考慮是否簽〈墨〉時 柯耀林不知鄒家成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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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三(16 日)展開第 107 天審訊,柯耀林區議員助理、初選時的選舉經理陳展浚完成共 3 日作供。

法官問,陳有否留意到戴耀廷、區諾軒於 2020 年 6 月 9 日舉行的記者會?陳稱團隊 WhatsApp 群組中有成員轉發相關訊息,那就是他所知的詳情。官追問,陳作為選舉經理,會否想知悉記者會的內容?陳稱,「我覺得無咁嘅需要」。

陳又供稱,考慮是否簽署〈墨落無悔〉聲明時,柯不知道鄒家成是誰,在法官提問下,陳又指並沒將柯與抗爭派聯繫的想法。至於柯耀林於新東初選論壇上所稱「會兌現協議書」,陳稱是指「贏咗有得選,輸咗無得選」。案件周四續,參選超區的李予信將開始作供。

周三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107日審訊 柯耀林議助接受控方盤問
47人案審訊報道一覽
47 人案周三(16 日)展開第 107 日審訊,柯耀林(前)的議助及選舉經理陳展浚(後)完成作供。
47 人案周三(16 日)展開第 107 日審訊,柯耀林(前)的議助及選舉經理陳展浚(後)完成作供。

初選時參選新東的李予信,周四將開始作供。
初選時參選新東的李予信,周四將開始作供。

議助稱柯出席協調會前沒通知組織者
控方引戴耀廷訊息質疑

主控陳穎琛周三開始盤問陳展浚,問及新東首次協調會議情況。陳展浚供稱,柯耀林是獲區鎮樺通知會議舉行的地點、時間等資料。又稱據自己所知,柯參加會議前沒有通知組織者,又指很多人都是沒通知下「就咁入去個協調會」。

主控其後展示組織者 WhatsApp 群組訊息,顯示戴耀廷發送的出席者名單中有柯的名字。陳展浚同意,但不清楚戴知道柯出席的原因。

法官陳慶偉追問,故陳展浚提到柯沒有通知組織者,純屬猜測?陳展浚稱,「據我所知係無。」法官李運騰追問,如何得知?陳稱,「我相信如果有呢件事,佢會同我講。」

陳作供時引與他人談話內容
法官指屬傳聞證供

陳展浚早前供稱,柯稱會上有人爭執,遂早走離場並致電陳。主控其後追問,柯有否提到爭執牽涉誰人?陳展浚稱據知涉「將軍澳青年力量」的陳緯烈。主控欲追問會上情況時,陳慶偉提醒證人引述與他人談話的內容,乃屬傳聞證供。

陳引述柯耀林
稱會上提「35+」其中一目的為爭五大訴求

主控問,新東首次協調會議後,柯耀林有否提到戴耀廷在會議上有介紹「35+」計劃,主要目的是要爭取「五大訴求」?陳展浚稱,「佢剩係提及過個會議,其中一個目的係要爭取五大訴求,但係無講過係由邊個講係做啲咩嘢。」

另陳指,柯沒提到戴會上提及討論「共同綱領」,或會就達成共識的事簽署,且無人提起戴的文章。陳又指,柯「得悉咗初選嘅程序,包括新界東選區初選如何進行」,另引述柯指會上有人爭執,但「其實唔知道嗰啲人拗緊乜嘢,所以佢覺得好嘥時間就離開咗」。

官質疑參選涉大額款項
卻沒派代表出席第二次會議

至於第二次協調會議,陳展浚同意柯耀林沒有出席。陳在提問下稱,柯的核心團隊大概約 12、13 人,他當時為柯的選舉經理,但沒有指派任何人出席。

陳慶偉其後指,「區政聯盟」於初選至少花費 30 萬元,正選至少 150 萬元,即至少花費 180 萬元。陳展浚稱因為無人手,且會議當日大埔區議會一樣超時,「所以喺組織層面嚟講,(大埔區議員)區鎮樺無出席,我都無辦法呀。」

陳慶偉續指,但180 萬元對於「區政聯盟」一個鬆散的組織而言金額頗大。陳展浚同意,「所以都好大機會係由候選人自己出。」

主控問,陳展浚有否聽到柯投訴,沒有從組織者處收到文件?陳問,「係,但點解要投訴?」陳慶偉指,因為需要耗資一百、二百多萬,但沒有黑紙白字的紀錄。陳展浚答稱,「但過去選舉協調嘅情況都係差唔多。」

官問柯選舉論壇發言「兌現協議書」意思
陳指是「贏咗有得選,輸咗無得選」

控方另問及柯耀林簽署初選提名表格時的情況,陳展浚當時在場。陳同意,柯有閱讀表格的第二部分,且簽署時沒有發言。

另控方引述初選論壇的謄本,陳供稱沒出席論壇,但有協助準備及看整個論壇。陳慶偉引柯論壇發言:「我哋會兌現今次我哋初選簽嗰個協議書,我哋會支持所有…出選初選嘅候選人」,問「協議書」的意思為何?

陳展浚供稱,「佢(柯)提及嘅呢係關於個初選報名表,而佢認知嘅協議就係贏咗有得選,輸咗無得選,仲有佢嘅意境就係就算林卓廷贏咗,佢都唔係因為一啲過去嘅恩怨而唔支持勝出嘅人。」陳在追問下同意,「報名表」即初選提名表格。

陳稱曾問鄒家成如何加入聯署〈墨〉
官指截圖顯示僅提及柯願簽署

控方盤問另一焦點落在〈墨落無悔〉聲明。陳展浚早前主問下供稱,他見工黨郭偉健簽署後,致電促柯耀林盡早決定是否簽署,而柯決定簽署,團隊不久發布有柯名字的〈墨〉帖文。

陳盤問下獲展示鄒家成〈墨〉帖文,稱「就咁睇」認為發起人是鄒家成,當時亦知鄒為潛在新東初選參選人。主控問陳有否向鄒問起〈墨〉?陳答曾透過 Facebook 訊息問鄒「呢個聯署如果要加入嘅話,係點樣加入,然後(佢)話 OK」,惟鄒沒講方法。

其後唐樂山就此覆問時展示陳、鄒訊息對話截圖。李運騰指對話發生在柯發布〈墨〉之後,又指截圖所見,當時柯團隊是說柯願簽署,但沒問如何加入。陳答「因為剛才我作供嘅時候,我對於呢段記憶係有啲嘅混亂,而家有張圖係比較好」,並確認其實沒問鄒如何加入聯署。

陳同意望快過范國威簽〈墨〉
稱因范屬主要對手

法官李運騰關注,從 WhatsApp 群組訊息可見,柯耀林的團隊當時似乎想早於范國威簽署〈墨〉。陳慶偉亦問,為何想打倒范國威?陳展浚答,因范是「將軍澳民生關注組」創辦人,票源上與柯「基本上重疊」。

陳慶偉再問,團隊認為只要快過范,選民就會改投柯?陳答,「我又唔覺得一個聲明嘅威力又可以大到咁,只不過係喺個行為上可能快過佢,純粹係一個比較」,另稱對於同屬新東的梁國雄,自己則從沒打算與其鬥快。

陳:柯當時不知鄒家成是誰
沒與抗爭派聯繫的想法

主控問,柯耀林有否著陳了解〈墨〉?陳展浚稱,「無,佢連呀鄒家成係邊個都唔識。」法官陳仲衡問,即柯曾問陳展浚誰人為鄒家成?陳展浚同意。

法官陳慶偉問,將柯與抗爭派聯繫,是誰的想法?陳展浚稱,「我哋無咁嘅諗法。」陳慶偉其後問,在〈墨〉加上簽署即同意抗爭派所說的話,但陳展浚的說法是指即使柯簽署,亦不代表他與抗爭派有聯繫?陳稱,「係。」

控方指陳、柯沒討論〈墨〉第一點
陳不同意

主控又問陳展浚對〈墨〉中兩點聲明的理解。陳重申其主問所述,指〈墨〉聲明第一點除「認同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外,其餘都非協調會議上達成共識之事。法官質疑,陳並沒出席會議,何以得知有無共識?陳重申是按當時認知,強調沒補充。

主控其後指出控方案情,提出陳、柯沒有討論〈墨〉聲明第一點。陳表示「唔同意,我唔係好明白你個問題嘅事實基礎喺邊度。」法官李運騰指,陳只需回答是否同意。陳遂答不同意,「因為我哋(與柯當時)都係簡單提及過。」

主控又指,柯在 Facebook 上發布〈墨〉是因為有意圖依從該聲明的內容。陳稱不同意,「佢無移除嘅其中一個原因就係,我哋認為 7 月 1 號之前嘅嘢呢,《國安法》係唔會追究,所以就無去審視之前嘅嘢,亦都無去移除之前嘅嘢。」

被質疑作為選舉經理沒關注初選記招
陳:覺得無需要

至於戴耀廷的 3 篇文章〈立會過半是大傷殺力憲制武器〉、〈攬炒的定義和時間〉及〈真攬炒十步 這是香港宿命〉,陳展浚於盤問下供稱均沒看過;另稱按他所知,柯亦沒習慣或興趣看戴的文章。

另就組織者舉辦的初選記者會,陳稱他只知 2020 年 6 月 9 日當日有記招。李運騰問,但陳知記招關於初選?陳答 WhatsApp 群組中有成員同日轉發記招的相關訊息,「就係我所知道嘅所有詳情」。

李再問,但陳身為柯的選舉經理,有否了解記招發生何事?陳答「我覺得無咁嘅需要」。李追問,陳不覺得需要向柯匯報記招發生何事?陳答,「嗰段嘅訊息,已經如實咗反映初選如何進行,所以無其他嘢再需要進行補充」。

新東辯方案情完成
超區李予信將作供

陳展浚完成作供後,柯不傳其他證人,亦選擇不作供,完成其辯方案情,而新東的辯方案情亦告完結。16 名不認罪被告中,餘下初選時參選功能界別的超區李予信,以及衛生服務界的余慧明待展開案情。

李的代表大狀關文渭指,李將在周四開始作供,料主問需時兩天、沒其他證人。

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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