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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法官關注施德來論壇發言、FB帖文可否視為推進串謀言行 何桂藍下周作供

47人案|法官關注施德來論壇發言、FB帖文可否視為推進串謀言行 何桂藍下周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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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四(13 日)展開第 85 天審訊。施德來在控方盤問下稱,〈墨落無悔〉聲明推動參選人「做一啲表態」,並在法官追問下同意,〈墨〉「騎劫」了其他參選人。

另庭上引述施在 2020 年 7 月 4 日九東地區論壇發言,以及 7 月 13 日的初選完結後落敗 Facebook「感謝文」。法官指,該些為《國安法》生效後的言論,並引「共謀者原則」,問會否被視為推進串謀的言行,又稱只是拋出問題,未有定論。

施德來完成一連 4 日作供。案件下周一續審,將展開新東辯方案情,何桂藍將作供。

周四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85日審訊 施德來接受控方盤問
施德來(右)周四(13 日)第四日作供。身旁為民協創黨成員譚國僑。(Tszhei Chan 攝)
施德來供稱
不認為協調文件第二點為共識

九東區唯一不認罪的被告施德來,周四接受主控萬德豪的盤問,涉及施與民協、其黨友何啟明的溝通、〈墨落無悔〉等議題。萬問及協調協議文件的第二點:

參與協調機制的個人或團體,認同民主派取得立法會一半議席,會積極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

施在提問下稱,沒有印象戴耀廷於第三次協調會議將否決權納為共識,但同意自己看到文件上此一點時,認為是重要,惟沒有告知民協的黨團及黨友何啟明。

萬指,協調協議文件上列出「積極運用」否決權,而施供稱其理解是無綑綁或一定要用。施同意,他收到文件時沒提出反對,另稱不認為第二點是共識。

施同意〈墨落無悔〉
「騎劫」其他參選人

至於〈墨落無悔〉聲明,施供稱看到梁晃維發布〈墨〉的 FB 帖文,知悉他為發起人,指梁的帖文提及加入簽署就要聯絡 3 人,而梁為其中一人。萬稱,〈墨〉使用「會運用」否決權,而不是協調協議文件上的「積極運用」,問施有否告知任何人兩文件的字句不同?施稱沒有。施另稱,不同意〈墨〉為初選參加者的共識。

法官李運騰問,不論是「積極運用」或是「會運用」,施是否同意,簽署聲明者是同意受聲明的約束?施初稱不同意。

李澄清問題後,施稱,聲明目的是要推動參選人「做一啲表態」,又指「特別第二點嗰個贏輸嘅機制,去逼緊我哋要去明確表示,輸咗就係停止選舉工程,我當時感覺依一個壓力更加大添」。施又在追問下同意,簽署者作出聲明,就是告知其他人同意受到約束。

李其後問,施當時是否感覺被逼簽署〈墨〉及作出表態?施同意。在李追問下,施同意〈墨〉就否決權的表達方式「更為肯定」,且〈墨〉「騎劫 (hijack)」其他參選人。施又提及,他當時認為有需要簽署,但對於《財政預算案》的最終決定,「其實我都係只會跟返民協」。

控方引施宣布停止選舉工程帖文
施稱一直只有贏輸機制的承諾

萬亦一度引用 2020 年 7 月 13 日,施在初選完結後發布的 FB 帖文:

初選完結,在這幾個月,由商討初選,幾乎拉倒,最終成事,我先感謝戴耀廷教授、區諾軒及民主動力促成其事...要感謝的實在很多。

回顧在第 2 天投票日的下午,蘋果記者想找我訪問 ,我回應說:

「在九龍東選情未見佔上風的民協主席施德來,今午反到深水埗為參加九西的何啟明助選,也稱不會為選情告急…...他強調初選並非一場為個別黨派、個別候選人的選戰,而是『香港人一齊打嘅仗』,他預計中共打壓無窮無盡,『由參選到投票都隨時被人話係犯國安法』...

...我同民協都跟從初選協調及承諾,我會停止選舉工程,並全力支持出線名單,我期望黨派分野要放下,齊心打贏 9 月嘅選戰,一齊#抗極權  #衝我城...

施確認,帖文提到「初選協調及承諾」、停止選舉工程,而〈墨落無悔〉聲明、協調協議文件、共同綱領亦有提及。法官陳慶偉問,是否只有一個承諾,就是暫停選舉工程?施其後答,「由頭到尾都係得一個承諾,就係講贏輸機制。」

李運騰問,施提到「全力支持出線名單」,是指正式選舉?施同意,一度笑稱,「呢一句係一句客氣說話,就算不同黨派輸咗有時都會恭賀其他贏嘅對手,當然佢哋都係民主派啦。」

李問,是問施有否協助其所屬九東區勝出的參選人?施稱,「我嗰刻無特別嘅諗法,亦都無實際嘅行為做過,佢哋都無搵我,可能低票得滯啦。」李追問,施是公開承諾會支持「同路人」?施稱,「所以我話呢一個感謝文,入面好睇啲。」

官引受訪內容提質疑
施否認有違反《國安法》風險

另李運騰引述帖文中,施接受記者訪問一段,指施早前供稱不認為有違《國安法》,但訪問中卻提到犯《國安法》的風險。施稱,此句是源於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衞的訪問,但報道並非引述得「好準確」;另稱當時使用選舉語言,「因為都係想顯得都係有個壓逼感」。

施在追問下指,「唔係真係話有犯《國安法》嘅風險」,亦不是懷疑所作的事或違法,「因為如果有嘅話我停止咗喇。」

前立法會議員梁繼昌到庭旁聽。(Tszhei Chan 攝)
施稱沒與何啟明討論簽〈墨〉

至於施與民協、其黨友何啟明就簽〈墨〉的討論,施稱,民協 WhatsApp 群組中討論應否簽署,但他與何都沒有提到會簽署,而兩人亦沒有討論。

萬問,施提到民協的形象為弱勢、騎牆,問當時如果一名參選人有簽〈墨〉,另一人沒簽,會否令民協的形象更差?施稱,「會令人好困惑。」施又稱,何啟明有在 WhatsApp 群組提及對於「會運用」的看法,而自己則有不同看法,但當時沒表達。

李運騰問,但如果兩人有不同決定,會否造成一個奇怪的情況?施稱,「最終無發生,就無處理過。」

官問是否想取譚得志票源?
施否認並稱胡志偉「接近啲」

控方亦就民協立場盤問施。其中萬德豪引述施在 2020 年 6 月 28 日九東初選論壇播放翌日,發布的 Facebook 帖文,提及望選民看完論壇片段後,「可以見到一個全新、與香港人同行嘅民協」。

李運騰關注施用字為讓公眾看到「全新」的民協,而非民協「真正的一面」。施稱他由論壇起,刻意想民協形象顯得「進取」,故用「全新」字眼。陳慶偉其後問及,民協是否會在選舉後,重回溫和光譜。施稱「民協立場信念一直不變」,但用選舉語言讓公眾「覺得進取咗」。

陳慶偉另問及,施是否想與民主派「分餅」(cut slice of cake),舉例指是否想取走論壇上講粗口、表現進取的人民力量譚得志的票源,又或民主黨「胡志明」(胡志偉)的票?施稱「攞唔到」譚的票,但胡「接近啲」。

官關注《國安法》生效後言論、帖文
能否起用共謀者原則證促進串謀

庭上亦兩度論及「共謀者原則」。第一次為萬德豪引述施德來在 2020 年 7 月 4 日九東秘書處舉辦的地區論壇發言:

我哋要重要有一個精神喇去繼續係要攬炒呢個林鄭,攬炒呢個政府,特別係否決兩次財政預算案…

陳慶偉指,該些屬《國安法》生效後的言論,假設該言論達成能起用「共謀者原則」的所有條件,此會否被視為促進串謀發展的言行?但陳稱,他只是拋出問題,法庭未有定論,但控辯雙方或要加以考慮。

另一次則是上述施德來於 7 月 13 日初選完結後,在 Facebook 發出的「感謝文」。

萬德豪最後總結辯方案情,向施指出他有與其他被告串謀,一旦民主派立會過半,將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初選是逼特首回應「五大訴求」;亦有意圖顛覆國家政權。施均否認。其大狀黃廷光隨後指沒覆問,施完成合共 4 日的作供。

何啟明一方改稱不作盤問
何桂藍一方盤問時被官打斷

另外,施德來的黨友何啟明,其代表大狀阮偉明原稱擬盤問施,惟周四改稱不作盤問。

何桂藍代表大狀 Trevor Beel 緊接盤問,指擬澄清施對「攬炒」的定義,並引述施早前供稱,2020 年 6 月提到「攬炒」時,「大家都會明係講緊兩次否決《財政預算案》,爭取五大訴求」,惟被法官先後打斷指,此僅是施的理解。Beel 其後沒有提問,辯方結束盤問。

而施德來原稱擬傳召一名事實證人,但未透露身份。至施完成作供後,其大狀表示不再傳召,正式結束辯方案情,亦意味初選九東區案情完結。

下周一續審
何桂藍將作供

案件下周一續審,料由何桂藍作供,正式展開新東案情。該區另涉 5 名不認罪被告,依次為人民力量陳志全、被指為〈墨落無悔〉發起人鄒家成、民主黨林卓廷、社民連梁國雄及區政聯盟柯耀林。

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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