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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歲男警涉影女途人裙底表證成立 被告:見隔離女仔幾靚貪玩想影佢

47歲男警涉影女途人裙底表證成立 被告:見隔離女仔幾靚貪玩想影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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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歲男警於 2022 年 2 月休班期間,在馬鞍山新港城中心 Market Place 涉偷拍女途人裙底。他否認「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及交替的「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案件周三(28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開審。

被告在錄影會面中承認,他在購物時因「見隔離女仔幾靚,貪玩想影佢」,所以持手機按下連拍影女事主,又形容當時「覺得佢著條裙著得幾靚」,打算拍攝其全身,但其實「唔知影嚟做乜」。他又供稱「知好唔禮貌」、「知唔啱」,所以當他被事主質問時、不懂應對,立即跑走。

裁判官曾宗堯裁定被告表證成立,被告不作供,案件押後至周四(29 日)繼續由辯方結案陳詞,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警方回覆《法庭線》查詢,確認被告已被停職。
被告稱「貪得意」拍照 但「唔知影嚟做乜」

庭上播放被告的錄影會面片段,被告區文浩供稱,他隸屬中央交通違例檢控組,案發當天從警總到 Market Place 購買食物。當他走近凍櫃時「見隔離女仔幾靚,貪玩想影佢」,但被女子發現後質問,因不懂得應對,於是跑走。被告在提問下解釋,他當時見事主 X 「幾靚女」,便「貪得意」取出手機放在腰間,鏡頭向 X,按下連拍影 X。他表示當時想拍攝 X 的全身,因為「覺得佢著條裙著得幾靚」,但稱「唔知影嚟做乜」。

被告續指,他知自己沒有經同意便拍攝別人,「知好唔禮貌」,所以手持手機垂在腰間拍攝,希望「冇咁顯眼」,當被 X 質疑時亦不懂應對,所以跑走。

第三次錄影會面在事發一個月後進行,負責錄取會面的警員指,警方在檢驗被告的手機後,發現另有 8 張已被刪除的相關相片。被告解釋,他拍攝後已隨即刪除,因為「知唔啱」,只是「尋求影嗰刻貪玩同刺激」,強調不會儲存這些照片。

事主:聽到快門聲疑被偷拍

控方讀出事主 X 及 X 男友的供詞。X 供稱,她案發當天身穿長袖連身短裙,與男友到 Market Place 購物。當 X 面向凍櫃時,突然聽見左方有類似數下拍照快門的聲音。她發現一名男子站在其左方半米位置,右手垂直手持電話,鏡頭朝向自己。X 覺得男子正在偷拍她,於是質問他:「你影緊咩?」男子回答:「冇呀。」X 再追問男子,男子未有回應便跑向出口,X 的男友隨即尾隨追截。

X 續指,她之後步出 Market Place 尋找男友及該男子,發現商場樓下 2 樓有人圍觀,到場時發現男友已截停涉嫌偷拍的男子,保安把他們一行人帶到保安室,待警方到場處理。

X 的關姓男友供詞則指,他們當天在超市分別選購食物時,突然聽見女友 X 問:「你影咩呀?」他見一名禿頭男子手持手機,向後縮手再跑走,於是上前追截。之後另一男途人伸手協助截停男子,該男子跌倒在地。保安把他們帶到保安室後,關著男子取出電話放在枱上,男子照辦,及後警方到場處理。關另發現下唇流血,懷疑是追截男子期間受傷。

承認事實:共 21 張涉案照片

雙方不爭議被告身分,根據雙方承認事實,當警員接報到商場保安室時,被告自願向警方提供手機密碼。警員解鎖後,發現內有 13 張相關照片。警方進一步檢驗被告的手機時,套取及儲存手機中與案相關的 21 張相片。

被告區文浩(47 歲,警員),被控於 2022 年 2 月 9 日在馬鞍山新港城 4 期 3 樓「Market Place by Jasons」 內,意圖拍攝 X 的私密部位,為了性或不誠實的目的,從 X 的衣服下方,用手提電話拍攝其私密部位,被告不理會上述行為是否獲得 X 同意;及於同日同地,作出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行為,即用手提電話拍攝 X 的臀部和大腿的照片。

STCC137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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