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5 月,警方拘捕 6 名 16 至 36 歲的男女,指他們於 Telegram 發布仇恨政府和殺警言論,並討論製造炸彈及如何購買武器等。其中 5 人早前被控「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須還押候訊。 其中 16 歲中四女學生還押約一周後,周二( 18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出保釋覆核,獲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批准。女生在保釋期間,須遵守一系列保釋條件,包括不得使用社交媒體、遵守所有校規等。
2022 年 5 月 10 日,涉案 3 人被落案起訴,須還柙候訊。同年 10 月 11 日,16 歲張姓女學生與另一名 19 歲學生被正式起訴,並在裁判官劉淑嫻席前申請保釋,結果雙雙被拒。事隔約一周,張在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席前提出保釋覆核,最終獲批保釋。
張須交出 1 萬元保釋金,另加胞兄 2 萬元人事擔保,期間除不得離開香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守每晚 10 時至翌晨 6 時的宵禁令、每周往警署報到 3 次外,被告亦不可使用社交媒體、須遵守所有校規、及遵循駐校社工的指示。
案件 11.2 再訊 料轉區院審理
陳思諾(35 歲,倉務員)、李姓男學生(17 歲)、黃澦羅(36 歲,電腦工程師),張姓女學生(16 歲)及蔡啟棉(19 歲,學生)同被控於 2022 年 2 月 8 日至 2022 年 5 月 7 日期間,在香港意圖使其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而一同串謀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另一些人。
陳思諾另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在 2022 年 5 月 7 日,在鑽石山龍蟠苑龍珠閣一個單位內,管有一把刀,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黃澦羅另被控「管有危險藥物」罪及「無牌管有槍械」罪,指他在 2022 年 5 月 7 日,在西貢嘉林別墅一個單位內,分別管有 1.98 克草本大麻、2 瓶含微量四氫大麻酚的呋喃衍生物固體,以及一支弩。
案件押後至 11 月 2 日再訊,以處理轉介至區域法院的程序。
ESCC631/2022、ESCC1994/2022、ESCC199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