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被指TG發殺警言論 2人擬認部分控罪 續還押候12月初正式答辯

5人被指TG發殺警言論 2人擬認部分控罪 續還押候12月初正式答辯

分享:

2022 年 5 月,5 名男女被指於 Telegram 群組發布仇恨政府與殺警言論,並討論如何製造炸彈和武器,分別被控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除一名 16 歲女生外,其餘 4 人一直被還押。

案件周二(4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當中兩名男被告打算承認部分控罪,法官陳廣池把二人案件押後至 12 月 6 日作答辯及求情;另外 3 被告則於 6 月 13 日再訊。
辯方指兩被告擬認部分控罪

辯方透露,被告陳思諾、李浩源打算承認部分控罪,而第三被告黃澦羅尚未準備好答辯,第四被告 16 歲張姓女生則擬不認罪,第五被告蔡啟棉則希望押後至 6 月 13 日再訊,期間辯方需時與律政司作商討,給予法律意見。

除 16 歲張姓女生續准保釋外,其餘 4 名被告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張姓女生的保釋條件包括不可使用社交媒體;辯方申請更改部分保釋條件被拒。

5 被告被控串謀煽動等罪

5 名被告依次為:陳思諾(35 歲)、李浩源(17 歲)、黃澦羅(36 歲),張姓女生(16 歲)及蔡啟棉(19 歲)。各人同被控於 2022 年 2 月 8 日至 2022 年 5 月 7 日期間,在香港意圖使其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而一同串謀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另一些人。

陳思諾 2022 年 11 月初被加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即於 2022 年 4 月 5 日至 2022 年 5 月 7 日期間,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 Instagram 發布、提供及/或持續提供陳述、相片和海報,具意圖: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d) 引起或加深香港不同階層居民間的惡感及敵意;
(e)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
(f)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陳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在 2022 年 5 月 7 日,在鑽石山龍蟠苑龍珠閣一個單位內,管有一把刀,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李、黃二人早前被加控串謀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即於 2022 年 2 月 19 日至 2022 年 5 月 7 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研發武器,具意圖: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或激起對其離叛;
(b)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
(d)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黃澦羅另面對管有危險藥物及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指他在 2022 年 5 月 7 日,在西貢嘉林別墅一個單位內,分別管有 1.98 克草本大麻、2 瓶含微量四氫大麻酚的呋喃衍生物固體,以及一支弩及 3 支箭。

DCCC101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