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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歲孫女獨坐電動三輪車墮地亡 外公認疏忽照顧獲判緩刑 求情指「原諒唔到自己」

5歲孫女獨坐電動三輪車墮地亡 外公認疏忽照顧獲判緩刑 求情指「原諒唔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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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歲女童去年 1 月在長洲乘坐由外公駕駛、自行組裝的三輪電動車時,被獨留車上期間疑墮地身亡。57 歲外公周二(14 日)於東區法院承認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故意忽略罪」,被判囚兩個月,緩刑 18 個月,另就兩項傳票共罰款 6,000 元、取消駕駛資格一年。

辯方求情指被告感自責內疚,無法原諒自己,而失去孫女對他而言已是最大懲罰。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刑時指,從求情信可見,被告十分疼錫孫女,因一時疏忽而鑄成大錯,感悲傷及內疚自責,留下不能磨滅的烙印,相信被告會引以為鑑,重犯機會低,希望被告一家早日走出悲傷,被告聞判後掩面哭泣。
官指本案屬悲劇
求情信反映被告對孫女無微不至

裁判官指,考慮所有情況,認為本案無疑是一宗悲劇,引述不同的求情信指,被告與孫女感情深厚,對孫女照顧無微不至,孫女亦會在學校提起他。被告的女婿形容,被告一直守護家庭,本案令一家猶如被重擊至破碎,希望法庭考慮另外兩名年幼女兒已失去長姊,給予被告機會,繼續照顧兩名孫女。而被告的求情信中,則慨嘆自己無法面對女兒及女婿,每晚失眠,需要接受心理輔導。

案情指,被告與妻子及三名孫女居於長洲大貴灣新村,負責照顧孫女。而他為了方便,從淘寶購買零件自行組裝電動三輪車。案發當天早上 11 時許,被告駕駛三輪車提取貨物,當時死者及另一名孫女則在車上。被告取貨後折返家門前,並搬運貨物,同時獨留兩名孫女在車上。不久後,他突然聽到「嘭」一聲,目擊死者倒地,頭部受傷。隨後有人協助報警及急救,死者被送往醫院後證實不治。而被告沒有為涉案三輪車登記及購買第三者保險。

辯方求情指被告無法原諒自己
失去孫女已是最大懲罰

辯方求情指,被告於長洲醫院任職技工,現已停職。他曾因工而頸椎受傷,但當女兒把死者交託予被告照顧後,便成為了他的精神支柱,令他重拾朝氣,他們亦相處融洽,見證死者的「第一次起身、第一次學行」。被告女兒隨後亦把另外兩名較年幼的女兒交給被告照顧。被告對於孫女死亡一直難以接受,「冇一刻唔係怪責緊自己」,曾抱著親手為孫女搭建的木屋痛哭,亦被診斷患上創傷後壓力症。

辯方續指,案發時當被告泊好車後,曾著孫女留在車上等候,原預計三分鐘後便會折返,惟不足一分鐘後便聽到巨響,發現孫女倒地。辯方形容,本案無疑是一宗悲劇,希望法庭考慮他獨留孫女的時間不長,孫女的父母亦沒有怪責被告,支持被告振作。被告亦獲家人及孫女的校長撰寫求情信,力證他對孫女疼愛有加,感情深厚。被告亦多次表示願接受任何懲罰,因為他「根本原諒唔到自己」,他失去孫女及精神支柱,對他而言已是最大的懲罰。

被告梁日華(57 歲,報稱任職管工),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故意忽略罪,另被票控駕駛/使用未經登記/未獲發牌照的車輛及沒有保險而使用車輛罪。他被控於 2022 年 1 月 16 日,在長洲大貴灣新村,身為對 5 歲的女童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忽略她,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該她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

ESCC11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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