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歲任職的士司機的休班輔警,去年 9 月涉在跑馬地駕駛的士期間自瀆,車上女乘客揭發事件報警。該輔警被控「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罪」,周三(25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控罪。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把案件押後至 4 月 22 日開審,被告續准保釋。
辯方透露,擬傳醫生證明被告患濕疹。控方則指,乘客證人對被告行為感尷尬及厭惡,申請屏風後作供,並以特別通道出入,辯方反對。官下令案件開審前至少兩周再提堂處理此爭議。

辯方擬傳醫生證被告患濕疹
控方指,本案有 3 名控方證人,辯方只需要盤問兩人;辯方另擬傳召私家醫生講述被告患濕疹等病症。
控方另為證人乘客申請屏風後作供,以遮蓋公眾及被告,並以特別通道出入。辯方提出反對,認為證人與被告沒有身體接觸,亦沒有作出侵犯的行為及對話。
控方呈交首席法官實務指示,指是基於案件涉及猥竊行為而作出申請,而且證人對被告行為感尷尬及厭惡,擔心作供時會有「心理困擾(Psychological distress )」。控方指,本案亦有傳媒報道,引起公眾討論,又指證人案發時坐在後排座位,車廂狹小,被告作出涉案行為時,理應知道會被證人看見。
裁判官提議可使用視像方式作供,被告仍可看見證人神情,著雙方再處理屏風及特別通道爭議,於開審前至少兩周再提堂作決定。
被告被控公眾地方作出猥褻行為
警方早前回覆《法庭線》查詢指,被告隸屬香港仔分區,現已被停職。警方指,警隊非常重視人員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被告吳咏文(57 歲,報稱的士司機),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罪」,指他於 2025 年 9 月 1 日,在港島跑馬地馬場外,無合法權限或辯解,而在公眾地方或公眾可見的情況下,猥褻暴露部分的身體即陰莖。
ESCC326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