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歲輔警涉駕的士期間自瀆 否認猥褻行為罪4.22開審 辯方指擬傳醫生證患濕疹

57歲輔警涉駕的士期間自瀆 否認猥褻行為罪4.22開審 辯方指擬傳醫生證患濕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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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歲輔警涉駕的士期間自瀆 否認猥褻行為罪4.22開審 辯方指擬傳醫生證患濕疹
被告吳咏文准保釋候審。(《法庭線》記者攝)
辯方擬傳醫生證被告患濕疹

控方指,本案有 3 名控方證人,辯方只需要盤問兩人;辯方另擬傳召私家醫生講述被告患濕疹等病症。

控方另為證人乘客申請屏風後作供,以遮蓋公眾及被告,並以特別通道出入。辯方提出反對,認為證人與被告沒有身體接觸,亦沒有作出侵犯的行為及對話。

控方呈交首席法官實務指示,指是基於案件涉及猥竊行為而作出申請,而且證人對被告行為感尷尬及厭惡,擔心作供時會有「心理困擾(Psychological distress )」。控方指,本案亦有傳媒報道,引起公眾討論,又指證人案發時坐在後排座位,車廂狹小,被告作出涉案行為時,理應知道會被證人看見。

裁判官提議可使用視像方式作供,被告仍可看見證人神情,著雙方再處理屏風及特別通道爭議,於開審前至少兩周再提堂作決定。

被告被控公眾地方作出猥褻行為

警方早前回覆《法庭線》查詢指,被告隸屬香港仔分區,現已被停職。警方指,警隊非常重視人員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被告吳咏文(57 歲,報稱的士司機),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罪」,指他於 2025 年 9 月 1 日,在港島跑馬地馬場外,無合法權限或辯解,而在公眾地方或公眾可見的情況下,猥褻暴露部分的身體即陰莖。

ESCC326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