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名 27 歲男子涉嫌銷售假演唱會門票,騙取逾 37,000 元,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案件周五(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控方補充文件顯示,另有 26 名事主懷疑同受騙,涉款逾 14 萬元,申請分拆成另一案處理,獲裁判官朱文瀚批准。案件押後至明年 1 月,分別於粉嶺裁判法院及東區裁判法院再訊。被告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
涉賣假音樂會門票騙取逾 3 萬元
被告黎景峯,27 歲,報稱無業,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案情指,被告於 2025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 日之間,在香港以欺騙手段向事主出售兩張拉闊音樂會門票,而不誠實地取得事主總金額港幣 37,060 元,意圖永久地剝奪事主上述財產。
該案押後至 2027 年 1 月 4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訊。
控方指另有 26 人疑受騙
控罪書指,被告涉於 2024 年 10 月 18 日至 2025 年 1 月 8 日,通過出售虛假演唱會門票意圖詐騙,致 26 名事主經濟蒙受損失,涉案金額合共港幣 149,342.58 元。其中,最小一筆金額為港幣 425 元,最大一筆則為港幣 14,402.36 元。
該案將於 2027 年 1 月 8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聆訊。
ESCC2613/2026、ESCC2614/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