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首案|控方財務專家確認劉佩凝戶口獲多筆小額存款 曾向黃振強轉帳24.5萬元

反恐首案|控方財務專家確認劉佩凝戶口獲多筆小額存款 曾向黃振強轉帳24.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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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專家分析劉佩凝、黃振強等戶口

控方傳召財務專家分析涉案戶口交易紀錄及金額等。財務會計李騰耀在控方提問下確認,他為本案撰寫了會計報告,分析涉案 9 個銀行戶口,分別由陳奧文、被指協助籌款的劉佩凝、及自稱為「屠龍小隊」隊長的黃振強持有,每人各持 3 個戶口,包括馬會戶口等。李確認,報告中的「重點檢視」時間,為 2019 年 8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9 日,記錄各戶口資金流向。

控方引述報告指,劉其中一個戶口於 2019 年 9 月 26 日開設,及至同年 12 月,共有 206 筆存款,金額為 37.3 萬元,及至 12 月 7 日時,戶口結餘 1.4 萬元。

被告劉佩凝
專家確認警曾提「育龍」頻道
但沒要求分析與眾籌關係

控方續一引述報告內容後,由辯方展開盤問。第三被告嚴文謙的代表律師梁鴻谷問,報告顯示只有一筆匯款涉及嚴文謙,即 2019 年 8 月 29 日從黃振強的戶口匯出的 3,000 元。李確認。

隨後由代表劉佩凝的大律師馬維騉盤問。馬問及,警方財務組著李為本案撰寫報告時,曾告知他須調查陳奧文、劉佩凝及黃振強 3 人的戶口,紀錄顯示他們的戶口用作收取存款,由不同人存款的眾籌活動。馬問,警方有否告知他,當中眾籌的意思?李表示沒有,亦沒獲告知所涉及的疑犯。

馬續問,李是否得知本案涉及 TG 頻道「育龍」及 「春田花花同學會」?李表示警方曾向他提及「育龍」,得悉頻道於 2019年 11 月建立,與眾籌相關,但不清楚頻道由誰管理、營運至何時、以及用途等。但警方「冇叫我依個戶口資金流向分析,同眾籌拉上關係,純粹係背景資料畀我知道」。

專家確認陳奧文戶口曾轉帳劉佩凝

馬維騉再問及撰寫報告的背景,李確認,他於 2022 年 7 月加入警方法證會計部,同年 9 月受訓成為專家證人,另有兩名同事一同完成本案報告,需時約 10 至 11 個月。馬問,其報告的結論,並無判斷相關戶口是否與眾籌相關?李確認沒有。

馬引述報告指,報告顯示陳奧文的戶口只與劉佩凝及黃振強有一次聯繫,即曾轉帳約 4 萬元予劉,但未曾轉帳予黃?李同意。馬續指,劉的馬會戶口當中約 0.3% 款項用作賭博,只偶爾作小額賭注。李確認。馬另指出,曾有人於投注站向劉戶口轉帳,可推斷並非由劉親自轉帳?李確認。

專家確認劉戶口獲多筆小額存款

馬另引報告指,劉曾以恒生戶口分成 7 次,於 2019 年 11 月 4 日至 12 月 4 日間,向黃振強轉帳 24.5 萬元。李確認。至於陳奧文的戶口,馬指早前有證供提及,劉向「家長」提供陳的馬會戶口,而根據該戶口紀錄,似乎與庭上證供的說法脗合?李指可如此理解。馬另提及,根據劉的儲蓄戶口紀錄,有超過 93% 屬一萬元以下存款,此模式反映,劉的戶口曾獲多筆小額存款?李同意。

馬最後問,李曾否聽聞「屠龍小隊」,而黃振強自稱為小隊隊長?李指曾於2019 年時在新聞中聞及「屠龍小隊」,但最近才知悉當中的成員。

7 人被控《反恐條例》等罪名

案件由法官張慧玲及 3 男 6 女陪審團審理。7 名被告為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及劉佩凝,起訴時年齡介乎 20 至 29 歲不等。

HCCC164/2022、HCCC25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