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條例》首案,7 人不認罪,周五(17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 18 天審訊。認罪被告、自稱「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續接受盤問。
庭上播放黃被捕後的錄影會面,黃在片中稱毋須律師陪同,並向警方提供手機密碼,又提到知悉同謀者吳智鴻有過百萬資金,所以投其所好訛稱想用槍、「氹住、呃住佢先」,以獲取資金,強調計劃一直由吳主導,自己不涉製作炸彈等。
辯方另引述投訴警察課報告,指黃投訴遭警武力對待和威嚇時,有警員向他稱「你信唔信 8.31 有死人 … 掟埋你 … 可以送你返大陸」。黃聞言輕聲啜泣,同意曾遭武力對待,並指其中一名涉事警員,有份為他錄取錄影會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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