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指遭強迫勞役 不滿警拒絕申訴提覆核勝訴、警上訴部分得直 外傭再申上訴獲批

外傭指遭強迫勞役 不滿警拒絕申訴提覆核勝訴、警上訴部分得直 外傭再申上訴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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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庭:議題具廣泛重要性

原案司法覆核申請人為女傭 CB,答辯人為警務處處長和律政司司長,利害關係方為保安局局長。

判詞指,申請方提出 6 項議題,第一項為「女傭是否屬於強逼勞動受害者,沒有被調查一事,是否與香港特區政府未有符合《人權法》第 4(3) 條的義務,制訂針對強迫勞動罪行刑事化有關」。

申請方指,本案的調查失敗是否源於系統性缺陷、是否需要制訂有關強迫勞動的立法,以符合《人權法》第 4 條,指第一項為主要議題,其餘均為次議題(sub-questions)。

上訴庭指,第一項議題具廣泛重要性,故批出上訴許可。惟上訴庭亦指出,只是就第一項議題批出上訴許可,指其餘議題均為第一項議題的論點。

女傭一方早前入稟區院索償敗訴

翻查資料,被告 APTHORP Brian Drew (84 歲)原審時被裁定兩項非禮罪成,判囚 30 個月。他其後不服定罪提出上訴,指自己中途才獲律師代表,但原審裁判官鄧少雄拒絕重召事主 X 接受盤問。

高院裁定他上訴得直,下令案件發還重審。裁判官王證瑜裁決時稱,對 X 是否有遭被告侵犯感到懷疑,經考慮所有證據後,拒絕接納 X 的證供,裁定被告無罪。

另外,女傭一方早前入稟區院索償,被裁定敗訴

CACV20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