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警署、警校操場非禮 報稱公務員4月受審 警方指屬前警務人員已離職

涉警署、警校操場非禮 報稱公務員4月受審 警方指屬前警務人員已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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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罪指涉在警署走廊、
警校操場等非禮、襲擊

被告楊孟羲(38 歲,報稱公務員)被起訴 2 項猥褻侵犯罪,及 1 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他於 2024 年 9 月 9 日,在元朗警署地庫支援組辦公室 B8 室外走廊猥褻侵犯 X;於 2023 年 11 月某日,在黃竹坑香港警察學院大操場猥褻侵犯 Y;以及於 2024 年 5 月 2 日,在元朗警署地庫巡邏小隊第一隊辦公室 B21 室內襲擊 Z。

FLCC244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