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 39 歲男子,被指在今年 2 月攜帶兩把武士刀進入西九龍裁判法院,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周四(6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4 月 3 日再訊,以待索取法律意見。期間被告准以 1000 元現金保釋,並須於報稱地址居住。
被告何永堅(39 歲,報稱無業)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於 2025 年 2 月 4 日,在長沙灣通州街 501 號西九龍裁判法院一樓保安檢查區管有攻擊性武器,即兩把武士刀,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WKCC473/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