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追工程費提反索申 梁唐青儀贊助團體「齊惜福」須向設計公司賠逾6.3萬元

被追工程費提反索申 梁唐青儀贊助團體「齊惜福」須向設計公司賠逾6.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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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唐青儀
梁唐青儀(資料相片)
梁唐青儀:佢有咩資格要我哋畀尾數

申索人為「意・建築」(I ARCHITECTS LIMITED);被告為齊惜福(Food For Good Limited),團體發起人及贊助人為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的妻子梁唐青儀,是日有出庭應訊。

審裁官李毅於裁決前作出補充提問。梁唐青儀在庭上稱,本案涉及的工程「混亂同埋冇人做統籌」,指工程沒有進展,「佢有咩資格要我哋畀尾數呢⋯呢樣嘢係非常唔合理嘅要求」,又指「點對得住捐錢畀我哋嘅善長」。

法庭其後短暫休庭,書記上前提醒梁唐青儀法庭不能拍照,梁唐聞言稱「我剩係影文件㗎咋」,書記解釋後,梁唐遂稱好,並刪除相片。

官裁定「齊惜福」須付逾9萬元
申索方須支付逾3萬元

審裁官李毅以英語宣讀判決。就電力供應的申索,官指申索方的確有安裝 27 個電掣,裁定「齊惜福」須支付 14,500 元,但同時同意「齊惜福」指申索方非註冊電力承辦商,下令申索方須向「齊惜福」支付 32,000 元。

針對冷氣設備工程,官指大部分工程已完成,接納申索方因被趕走而無法完工,下令「齊惜福」須支付 25,530 元。就廚房士多房工程,官亦指因申索方曾施工,裁定「齊惜福」須支付 55190.5 元。

至於「齊惜福」一方的反申索,官指部分工程沒證據顯示尚未完成,下令撤銷有關的反申索。官最終判「齊惜福」須向申索方支付 95220.5 元,申索方則須向「齊惜福」支付 32,100 元,另不作訟費命令。

齊惜福被申索共逾 21 萬元

申索人為「意・建築」(I ARCHITECTS LIMITED);被告為齊惜福(Food For Good Limited)。3 份申索入稟分別涉麗閣邨地鋪單位電力供應、裝修及冷氣設備工程。申索人分別於 2021 年 11 月及 2022 年 2 月,三度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齊惜福」追討合共逾 21 萬元款項,以及相關訟費。

據該 3 份申索書指,2021 年 1 月至 6 月與「齊惜福」協議相關工程,同年 8 月已全部完工,但對方拖欠尾數,涉及金額共逾 37 萬元,惟申索人只追討合共逾 21 萬元款項,餘額放棄。

齊惜福反申索 22.5 萬元

根據「齊惜福」的反申索書,申索理由包括冷氣工程未能完成,冷氣系統沒有電力接駁,須由第三方接手;更換及安裝掛牆冷氣機。另包括未完成的廚房士多房工程,如渠務系統、安裝瓷磚、安裝電掣,以及因工程延誤而損失的租金,涉款約 37.3 萬,但只追討合共 22.5 萬元,餘額放棄。

SCTC39015/2021、SCTC3792/2022、SCTC503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