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曾在宏福苑同居的情侶,就災民援助對簿公堂。女方聲稱男方口頭承諾若她協助領取資助,會將全數資助贈予她支付首期,惟事後反口。該女子入稟區域法院向前男友追討約 90 萬元,區院上周五(4 日)頒下判詞,剔除女方的申索,並判女方須以彌償基準支付訟費。
法官在判詞指,原告對她聲稱的協議如何達成「語焉不詳」,更沒有文件證據指她籌得的款項確實為 90 萬元;她提供的 WhatsApp 訊息內容,僅顯示男方稱可將資助「分給你」而非全數給予女方,指其申索瑣屑無聊、無理纏繞、濫用程序,「明顯地沒有事實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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