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有精神病史的 27 歲無業男,於今年 5 月 1 日疑爬入旺角警署後四處遊走,被截停後聲稱有人要殺害他。他被控一項有意圖而遊盪罪,案件周一(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
被告暫時無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 6 星期至 7 月 29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待警方進一步調查。控方庭上透露,需要索取第二次法律意見,會考慮加控一項「管有第一部毒藥」罪。
辯方沒有保釋申請,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表示被告需還押候訊。辯方指,被告將放棄 8 天保釋覆核權利。
被告曾還押小欖
早前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時,裁判官要求將被告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以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決定被告是否適合答辯。
被告黃志杰( 27 歲,無業),被控一項有意圖而遊盪罪。控罪指,被告在 2025 年 5 月 1 日,在旺角太子道西 142 號旺角警署後座西九衝鋒隊基地內在上述建築物的共用部分遊盪,意圖犯可逮捕的罪行。
WKCC900023/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