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嶼山水口村原居民代表陳玉基,與另 2 人被控 2021 年 9 月在村內襲擊兩名男女。3 人被控兩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周三(30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
控方甫開庭指,已準備好答辯。辯方申請押後,控方不反對。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押後至 9 月 23 日再訊,批准 3 名被告以現金 5,000 元繼續擔保,另要求 3 被告於下一次提堂答辯,「唔會再進一步押後」。

一被告為水口村村長
被告陳玉基(56 歲,水口村村長)、陳永豐(57 歲,裝修工人)、陳柏誠(29 歲,裝修工人),同被控 2 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指於 2021 年 9 ⽉ 19 ⽇ ,在大嶼山嶼南道⽔⼝村 43 號屋外襲擊潘姓事主,因⽽對她造成⾝體傷害。
另一控罪則指,3 人於同日同地襲擊蔡姓事主 ,因⽽對他造成⾝體傷害。
翻查大嶼山南區鄉事委員會鄉郊代表名單,陳玉基現為水口原居民代表,任期至 2027 年。
鄉郊代表若罪成判囚逾 3 個月
或失資格
根據《鄉郊代表選舉條例》,任何鄉郊代表(即原居民代表、居民代表、街坊代表)在當選後被裁定犯下任何罪行(不論是在香港或是在任何其他地方被定罪),並被判處為期超逾 3 個月,而又不得選擇以罰款代替的監禁(不論是否獲得緩刑),便會喪失擔任鄉郊代表的資格。
WKCC3097/2025(Consolid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