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持雙程證內地男子,今年 7 月在香港使用「高德地圖」接單,開白牌車接客取酬被捕。他承認「違反逗留條件」、「駕駛出租車非法取酬」等 3 罪,案件周三(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
辯方求情指,被告在內地使用網約車軟件接載乘客,上月以旅遊簽證來港,惟對本港法律沒有認知,故借用朋友的汽車外出駕駛時,繼續透過「高德地圖」接單。裁判官陳志輝考慮被告認罪及沒有刑事定罪紀錄,判監 2 個月及停牌 1 年。
警方透過執法行動拘捕被告
案情指,警方在 2025 年 7 月 7 日進行打擊非法白牌車執法行動期間,透過手機應用程式「高德地圖」預約車輛,行程由油麻地至長沙灣。被告駕車到達油麻地上車點,警員確認其車輛為手機軟件上預約的車輛,並乘坐該車到達目的地。待行程結束後,被告在長沙灣被截停調查,警方以「違反逗留條件」及「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等罪拘捕被告,其在警誡下保持沈默。
據入境處資料顯示,被告於 2025 年 7 月 4 日透過落馬洲管制站以訪客身分來港,獲准在港逗留至同年 7 月 11 日,惟不得經商。運輸署亦確認未曾向涉事車輛發出汽車出租許可證。此外,閩信保險有限公司核保部門主管李雁翎亦核實,涉事汽車的保險不適用於出租或報酬載客。
被控違反逗留條件等 3 罪
被告叶海( 41 歳,報稱無業)被控「違反逗留條件」、「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罪。
控罪指,被告於 2025 年 7 月 7 日,在油麻地友翔道 1 號御金國輋地下違反在 2025 年 7 月 4 日對他施加的有效逗留條件,即只准以訪客身分留在香港,駕駛展示登記號碼 ZK7407 的私家車,參與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的業務,而涉事車輛沒備有一份有效的第三者保險。
KCCC171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