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男在港開白牌車接客取酬 認違反逗留條件等3罪 判囚2月及停牌1年

內地男在港開白牌車接客取酬 認違反逗留條件等3罪 判囚2月及停牌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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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透過執法行動拘捕被告

案情指,警方在 2025 年 7 月 7 日進行打擊非法白牌車執法行動期間,透過手機應用程式「高德地圖」預約車輛,行程由油麻地至長沙灣。被告駕車到達油麻地上車點,警員確認其車輛為手機軟件上預約的車輛,並乘坐該車到達目的地。待行程結束後,被告在長沙灣被截停調查,警方以「違反逗留條件」及「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等罪拘捕被告,其在警誡下保持沈默。

據入境處資料顯示,被告於 2025 年 7 月 4 日透過落馬洲管制站以訪客身分來港,獲准在港逗留至同年 7 月 11 日,惟不得經商。運輸署亦確認未曾向涉事車輛發出汽車出租許可證。此外,閩信保險有限公司核保部門主管李雁翎亦核實,涉事汽車的保險不適用於出租或報酬載客。

被控違反逗留條件等 3 罪

被告叶海( 41 歳,報稱無業)被控「違反逗留條件」、「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罪。

控罪指,被告於 2025 年 7 月 7 日,在油麻地友翔道 1 號御金國輋地下違反在 2025 年 7 月 4 日對他施加的有效逗留條件,即只准以訪客身分留在香港,駕駛展示登記號碼  ZK7407 的私家車,參與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的業務,而涉事車輛沒備有一份有效的第三者保險。

KCCC171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