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9 月,警員「放蛇」透過應用程式「高德」召車,揭發 61 歲男子駕駛「白牌車」。被告周一(5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無牌取酬載客、沒有第三者保險兩罪,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判監禁兩周、緩刑 18 個月,以及罰款 3,000 元、停牌 12 個月。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25 年 9 月,警員「放蛇」透過應用程式「高德」召車,揭發 61 歲男子駕駛「白牌車」。被告周一(5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無牌取酬載客、沒有第三者保險兩罪,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判監禁兩周、緩刑 18 個月,以及罰款 3,000 元、停牌 12 個月。
今年 8 月警員放蛇透過「高德地圖」召車,揭發 35 歲男子駕駛「白牌車」,而車輛有擋風玻璃裂痕、泵把突出、前轆變形、駕駛座前放置玩具阻礙視野、後側玻璃貼上深色色膜等多處違例。
司機承認無牌取酬載客、沒第三保等 9 罪,周二(18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處 80 小時社會服務令、罰款 6,600 元、停牌一年。案情指車主為男子的母親,她在警誡下指未曾容許接「白牌車」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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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持雙程證內地男子,今年 7 月在香港使用「高德地圖」接單,開白牌車接客取酬被捕。他承認「違反逗留條件」、「駕駛出租車非法取酬」等 3 罪,案件周三(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
辯方求情指,被告在內地使用網約車軟件接載乘客,上月以旅遊簽證來港,惟對本港法律沒有認知,故借用朋友的汽車外出駕駛時,繼續透過「高德地圖」接單。裁判官陳志輝考慮被告認罪及沒有刑事定罪紀錄,判監 2 個月及停牌 1 年。
警方在 2024 年一次打擊跨境「白牌車」行動中,喬裝乘客,租用車輛由荃灣到深圳,行動中拘捕一名 62 歲司機。他承認「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等 6 罪,周一(29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 80 小時社會服務令,另須停牌 12 個月及罰款 3,200 元。
警方在 2024 年一次打擊跨境「白牌車」行動中,喬裝乘客,租用車輛由荃灣到深圳,行動中拘捕一名 62 歲男子。男子被控「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等 6 罪,周一(15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被告承認所有控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押後案件至 7 月 29 日判刑,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獲准保釋。
警方在 2024 年一次打擊跨境「白牌車」行動中,喬裝乘客,租用車輛由荃灣到珠海,行動中拘捕一名 33 歲男子。男子被控「非法載客」等 5 罪,周四(4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承認所有控罪,並指自己一直以駕駛貨車謀生,疫情期間「冇工開」,長期承受經濟壓力,一時貪念下才干犯案件。裁判官莫子聰判處被告停牌一年及罰款 2,82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