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歲菲律賓籍女子被指在中環非法為他人提供靜脈注射服務,並聘請另一名 45 歲菲傭在涉案處所從事非家傭工作。兩人共被控管有第一部毒藥、違反逗留條件等 5 罪,案件周四(20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
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押後至 10 月 15 日再訊,兩被告續准以 1,000 及 3,000 元保釋。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41 歲菲律賓籍女子被指在中環非法為他人提供靜脈注射服務,並聘請另一名 45 歲菲傭在涉案處所從事非家傭工作。兩人共被控管有第一部毒藥、違反逗留條件等 5 罪,案件周四(20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
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押後至 10 月 15 日再訊,兩被告續准以 1,000 及 3,000 元保釋。
6 名外傭被指於深水埗一單位無牌經營牙醫診所、違逗留條件等,兩人認罪,兩人日前獲裁表證不成立,餘下兩人繼續受審。裁判官彭亮廷周五(7 日)裁定,入境處人員在拘捕現場為兩人錄取的招認口供不能呈堂,基於控方沒有其他證據,遂裁定控罪表證不成立,兩被告當庭釋放。兩人聞判時神情激動,其中一人掩面拭淚。
官指,入境處人員無搜查令、無合理懷疑進入單位,「接近構成恣意拘捕」,更在解釋權利前向被捕人錄口供,「不能排除」是想盡快取得招認,且現場人員職級亦無權羈留。官亦質疑人員均能供述細節,令人質疑上庭前曾討論案情。辯方申請訟費,官押後裁決。
入境處指,尊重法庭的裁決,並將仔細研究法庭的意見,處方會完善工作流程細節,確保執行職務時的公正性,並繼續不遺餘力打擊違法行為。
Day7|辯方質疑入境處一度非法拘留、威嚇招認
6 名外傭被指於深水埗一單位無牌經營牙醫診所,兩人認罪,兩人獲裁表證不成立,餘下兩人周四(6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繼續受審,審訊進入第七天,控辯爭議兩被告在被捕現場口頭招認的呈堂性。
辯方質疑入境處人員在沒搜查令、無合理懷疑下非法進入單位,沒穿部門背心亦沒表露身分便與被告錄取口供,既構成非法拘留,亦令被告在受威嚇、壓力下招認犯案。控方反駁人員有合理懷疑,有人員在記事冊記錄曾表露身分。裁判官周五將就特別事項的表證裁決。
Day6|入境助理確認有被告錄口供前未獲告知權利
6 名外傭被指於深水埗一單位無牌經營牙醫診所,兩人認罪,兩人獲裁表證不成立,餘下兩人周三(5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繼續受審,審訊進入第六天。參與拘留行動的入境事務助理作供時確認,在現場向被告錄口供時,被告未獲發「被羈留人士通知書」,不知道自己的權利。
官要求控方再向律政司索指示,關注羈留是否合法,一度問「我們應該繼續這宗案件嗎?」助理之後又在盤問下稱,由於現場時間緊迫,故對被告作出「notebook enquiry instead of caution statement(是記事冊提問而不是警誡供詞)」,再被辯方質疑。審訊周四續。
Day5|入境處執法拍片手法惹疑 控方棄證供兩人當庭放
6 名外傭被指於深水埗一單位無牌經營牙醫診所,其中兩人認罪,另 4 人否認「違反逗留條件」等罪受審。辯方質疑入境處人員行動時沒穿部門背心、沒搜查令,而將被告帶回入境處時因影片「唔靚」而要求被告三度來回上車,質疑安排對被告構成不公。
控方周二(4 日)確認剔除被告其後所有證供,包括警誡證供後,裁判官彭亮廷即裁定其中兩人表證不成立,毋須答辯當庭釋放,另兩人則繼續受審。控方指依賴在現場被查問時的招認,不過入境事務助理在盤口下確認查問前沒作警誡。審訊周三續。
39 歲內地男子在舊同學不知情下,借用其身分開設「高德」帳戶,在香港駕駛網約車非法載客取酬,兩個月內行車近 700 次,賺取逾 7 萬元。警方「放蛇」揭發事件,男子被控 19 項違反逗留條件等罪,周四(8 日)於粉嶺裁判法院認罪。
辯方求情指,被告曾任解放軍,退役後一度失業,為養家而犯案,又指他為來港駕駛網約車,購入涉案 Tesla 車輛。官質疑被告「專登買車嚟犯法?」辯方回應指,被告仍未完成供款,「大機會得個桔」,待案件審結後會出售。案件押至 1 月 26 日判刑,待索被告背景等報告,被告須還押。
52 歲內地男子涉於今年 9 月持雙程證來港後,在鰂魚涌透過網約車平台「高德」接客,有乘客發現司機操普通話,廣東話不流利,要求他出示身份證,期間發生爭執,被告之後棄車逃去。
涉案司機 10 月再入境香港時被捕,遭起訴「駕駛汽車以作取酬載客用途」、「違反逗留條件」等共 3 罪。他周五( 14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被判監 3 個月、停牌 12 個月。
有市民透過「高德打車」應用程式預約出行,發現司機操普通話,懷疑為「黑工」,警方調查後拘捕 39 歲內地男子。他被起訴欺詐、違反逗留條件、非法取酬載客及沒有第三者保險 4 罪,案件周五(29 日)於粉嶺裁判法院再訊。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押後至 10 月 16 日再訊,期間被告須還押。
一名持雙程證內地男子,今年 7 月在香港使用「高德地圖」接單,開白牌車接客取酬被捕。他承認「違反逗留條件」、「駕駛出租車非法取酬」等 3 罪,案件周三(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
辯方求情指,被告在內地使用網約車軟件接載乘客,上月以旅遊簽證來港,惟對本港法律沒有認知,故借用朋友的汽車外出駕駛時,繼續透過「高德地圖」接單。裁判官陳志輝考慮被告認罪及沒有刑事定罪紀錄,判監 2 個月及停牌 1 年。
一名內地黑工周二(26 日)被發現倒臥深水埗長沙灣道街頭,送院後不治。被指死者的僱主、僱主的女友及另一名黑工涉嫌非法處理屍體被捕。
3 人同被控一項「阻止埋葬屍體」罪,各自被控「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為僱員」、「違反逗留條件」等罪,案件周四(28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被告暫毋須答辯,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驗屍報告,案件押後 2025 年 2 月 6 日再訊。女被告准以現金兩萬元保釋,須遵守不得離港、每星期到警署報到等保釋條件。另兩人須還押候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