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涉串謀販毒、令同袍銷毀調查資料等 被控3罪還押候訊

男警涉串謀販毒、令同袍銷毀調查資料等 被控3罪 官拒擔保、押後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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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等 3 罪

被告王志輝(被起訴時 54 歲,報稱警員)被控 3 罪,包括各一項「串謀販運危險藥物」、「串謀傷人」及「妨礙司法公正」。

控罪指,被告於大約 2023 年 11 月在香港與其他不明人士串謀販運危險藥物,即大麻;以及在同期,串謀非法及惡意導致一名被稱為「林仔」的人身體受嚴重傷害,意圖使他的身體受嚴重傷害。

控罪續指,被告於同月 16 日,在香港,與另一人意圖妨害司法公正,而作出妨害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因為警長 5874 被指示銷毀針對被告因公職人員行為不當指控而進行的刑事調查資料。

FLCC166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