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歲男警被指去年 11 月串謀他人販運大麻、傷害名為「林仔」的人,亦涉令一名警長收指示銷毀針對他的刑事調查。男警被起訴「串謀販運危險藥物」、「串謀傷人」、「妨礙司法公正」3 罪 ,周三(13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至 9 月 3 日再訊,以便作進一步調查。控方庭上提及,或會拘捕另一名涉案男子。被告有保釋申請,官考慮後拒絕被告擔保,須還押候訊。
警方回覆《法庭線》查詢指,涉案警務人員已被停職,指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等 3 罪
被告王志輝(被起訴時 54 歲,報稱警員)被控 3 罪,包括各一項「串謀販運危險藥物」、「串謀傷人」及「妨礙司法公正」。
控罪指,被告於大約 2023 年 11 月在香港與其他不明人士串謀販運危險藥物,即大麻;以及在同期,串謀非法及惡意導致一名被稱為「林仔」的人身體受嚴重傷害,意圖使他的身體受嚴重傷害。
控罪續指,被告於同月 16 日,在香港,與另一人意圖妨害司法公正,而作出妨害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因為警長 5874 被指示銷毀針對被告因公職人員行為不當指控而進行的刑事調查資料。
FLCC166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