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歲輔警涉去年 11 月帶有彈簧刀,在機場安檢期間被發現,被控「管有違禁武器」罪,周四(1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提堂。
被告由當值律師代表,申請押後至 4 月 17 日再訊,以待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另透露將聘請私人律師,獲裁判官陳慧敏批准。被告獲准以現金 500 元保釋。警方回覆《法庭線》指,該輔警駐守將軍澳警區,現已被停職。
被控管有違禁武器罪
被告趙永耀(54 歲,報稱港鐵顧客服務及收益保護督導人員),被控一項「管有違禁武器」罪,指於 2019 年某日至 2025 年 11 月 8 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管有違禁武器,即一把彈簧刀。
警方回覆《法庭線》指,去年 11 月 8 日接獲機場職員報案,指一名 54 歲男子於機場安檢期間,在其身上搜出一把長約 12.5 厘米的彈簧刀,警員以涉嫌管有違禁武器拘捕他,而該男子為一名休班輔警,駐守將軍澳警區,現已被停職。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WKCC736/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