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歲輔警涉去年 11 月帶有彈簧刀,在機場安檢期間被發現,被控「管有違禁武器」罪,周四(1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提堂。
被告由當值律師代表,申請押後至 4 月 17 日再訊,以待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另透露將聘請私人律師,獲裁判官陳慧敏批准。被告獲准以現金 500 元保釋。警方回覆《法庭線》指,該輔警駐守將軍澳警區,現已被停職。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54 歲輔警涉去年 11 月帶有彈簧刀,在機場安檢期間被發現,被控「管有違禁武器」罪,周四(1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提堂。
被告由當值律師代表,申請押後至 4 月 17 日再訊,以待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另透露將聘請私人律師,獲裁判官陳慧敏批准。被告獲准以現金 500 元保釋。警方回覆《法庭線》指,該輔警駐守將軍澳警區,現已被停職。
2019 年 12 月 8 日「國際人權日大遊行」前夕,警方搜出大批武器,包括手槍、子彈等,事後多人被捕,被指串謀殺警,政府首引《反恐條例》下的控罪起訴。當中 32 歲男子陳玉龍在高院承認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判囚 9 年。陳另涉管有彈簧刀及沒展示有效車牌等,在裁判法院承認各一項「管有違禁武器」及「偽造文件」罪,加監 5 個月。
陳不服裁判法院的刑期上訴,指量刑起點過高,加上源於警方就「反恐案」拘捕他時發生,刑期應全數同期執行。上訴案周五(5 日)在高院原訟庭審理。暫委法官姚勳智認為,量刑起點非明顯過重,而兩案的性質、背景不同,上訴方稱若在高院一併判刑,可以全數同期執行是「純屬臆測」。官又稱,裁判官已將部分刑期同期執行,量刑恰當,即日駁回上訴。
去年在「反恐首案」承認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被判囚 9 年的被告陳玉龍,今年 2 月在另案承認管有彈簧刀,被加監 5 個月。高院資料顯示,陳於周二(11 日)就彈簧刀案提出刑期上訴,暫未有聆訊日期。
2019 年 12 月 8 日「國際人權日大遊行」前夕,警方搜出大批武器,包括手槍、子彈等,事後多人被捕,被指串謀殺警,政府首引《反恐條例》下的控罪起訴。當中 32 歲男子陳玉龍承認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判囚 9 年。
陳另涉管有彈簧刀及沒展示有效車牌等罪被起訴,周三(12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各一項「管有違禁武器」及「偽造文件」罪,其餘 4 罪獲撤回。
辯方求情指,被告是 Wargame(野戰遊戲)愛好者,彈簧刀是作觀賞用途,並無非法意圖。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反指「但係佢帶出街喎」,官考慮性質與反恐首案不同,判囚 9 個月、部分分期執行,最終加監 5 個月。
2024 年 7 月,一輛私家車涉在油麻地被警方截查時拒絕合作,撞向警車後逃去。事隔一個多月,警方在一間酒店內拘捕涉案 40 歲司機,並搜獲彈弓刀等物品,被控危險駕駛、管有攻擊性武器等 3 罪,周四(12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度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