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正生會 2024 年被警方指涉詐騙,將捐款和資產轉移海外,在英國的前校長陳兆焯否認指控。律政司司長入稟提出清盤呈請,高院暫委法官林展程周一(16 日)頒書面判詞,頒令正生會清盤兼付 60 萬元訟費。
判詞透露,呈請涉及正生會在 2017 年與禁毒基金會簽訂協議,獲撥款約 5,925 萬擴建大嶼山院舍,由於正生會董事局有重大變動及未能持續經營書院,故根據協議連本帶利追討全額撥款。正生會一方爭議款項已用於擴建工程,應只需歸還餘額。
法庭認為雖然政府可一併取回校舍設施和撥款,但雙方仍須遵守協議,「即使結果會造成不公、(為政府)帶來一筆橫財,亦不構成法庭重寫合約的理由」。
判詞:禁毒基金曾批近 6000 萬元
清盤呈請人為代表政府的律政司司長,由律政司外聘大律師許其昌及張東偉代表;被呈請清盤的公司為基督教正生會有限公司(下稱正生會),由資深大律師袁國強及大律師何卓衡代表。
高院暫委法官林展程在判詞先引述背景,指本案涉及政府在 2017 年 7 月 5 日透過禁毒基金會的特別撥款計劃,向正生會撥款,涉及的債務為連同利息的總額 61,442,098.25 元。
在 2014 年 5 月,正生會向禁毒基金會提交計劃書,申請撥款擴建在大嶼山下徑的校舍,禁毒基金會與正生會在 2015 年 7 月簽訂協議,其後在 2018 至 2020 年合共批出 59,251,776 元撥款;社會福利署長亦根據《藥物倚賴者治療康復中心(發牌)條例》,向正生會發出營辦藥物倚賴者治療康復中心(下稱康復中心)的豁免證明書。
判詞:校舍丟空 政府追全款
判詞續指,至 2024 年 1 月,正生會董事「涉嫌侵吞公司捐款」,部分董事局成員被捕、部分人潛逃。與基毒基金會簽訂協議的董事已全數不在董事局。
同年 9 月 17 日,社署向正生會發信,指在 7 月 18 日和 9 月 13 日巡視正生會轄下的康復中心,發現已無人居住並被棄置,請正生會解釋為何社署需要繼續發出豁免證明書,而正生會沒有回覆。社署遂在 10 月 31 日撤回證明書。
2025 年 2 月 20 日,禁毒基金會引用協議條款,即假若正生會的管理權或控制權出現「重大變動 」(material change),即屬違約,可要求正生會連本帶利歸還「全部款項」(all amounts made available),發通告終止對正生會的撥款,並要求償還全額撥款。
通告提到,正生會 4 名前董事在 2024 年 1 月被捕,3 名董事涉潛逃被警方通緝,公司的董事局成員出現一連串的變動,主要的管理層已離港。隨後在 7 月 7 日,正生會突然停運正生書院,社署巡視發現校舍已丟空,撤回豁免證明書。正生會嘗試為書院申請學校註冊,但被教育局拒絕。
在上述情況下,禁毒基金會認為協議訂明的目標,即改善正生會轄下兩間康復中心的環境,已無法達到,於是終止協議,要求正生會連本帶利償還全數約 5,925 萬元撥款。政府多次向正生會追討還款,不獲回應,遂入稟提出清盤呈請。
官:協議原意為
一旦違約需還全款
正生會一方爭議,只需償還尚未使用的撥款而非全額。法官則指出,協議列明撥款的目標是資助康復中心的改善工程及日常運作,「如果它不能正常運作,協議的目標即告失敗,而僅要求歸還餘額,並不足以達成這個目標,否則正生會的角色,無異於一名工程承辦商」。
法官相信,協議旨在提供更大的誘因,使正生會的管理層不能有重大變動,確保康復中心持續營運,因此法庭相信協議的原意是:一旦正生會違約,便需要歸還所有撥款,而非只歸還餘額。
正生會:只需還餘款
官:條款列明全款
正生會一方爭議,相關撥款已用作修繕工程,雙方都不會期望一旦違約需歸還全額。袁國強舉例質疑,若 50 年後董事已年老退休,有年輕的新董事加入,政府一方是否仍可啟用違約條款?這是否雙方簽約時的期望?
許其昌則反問,若正生會獲撥款後,翌日便改動所有董事局成員,政府會同意批出撥款嗎?
法官認為,雙方總能提出一些荒謬的極端例子,法庭須判斷協議的合理意思和目標,惟在本案中,協議清楚列明須還清「全部款項」,因此法庭毋須考慮條款的合理或荒謬之處。
正生會亦爭議,協議沒有列明還款的方式,換言之可以透過收回修繕後的設施還款。法官認為,「款項」(amounts)的一般解釋即金錢,亦指條款全部指向歸還全部撥款,不存在其他解釋空間。
官:縱釀不公亦不能重寫合約
至於正生會質疑,政府除了收回校舍的土地和設施,還能取回撥款,變相「獲取一筆橫財」(gain a big windfall)。
判詞則指出,是政府取回校舍的擁有權,而禁毒基金會取回撥款,兩者是不同的單位,這不應影響條款的原意,「即使結果會造成不公,帶來一筆橫財,亦不構成法庭重寫合約的理由」,即使政府變相可以如正生會一方所述「佔盡所有便宜」(have the cake and eat it),雙方仍要遵守協議,包括正生會在完成工程後違約,仍要歸還全款。
法官亦指出,在社署發信要求正生會解釋,為何需要繼續發出豁免證明書時,正生會沒有回覆,導致失去社署的豁免證明書,違反了協議有關「維持」豁免證明書的條款,因此是正生會違約。法庭遂頒令正生會清盤,另須支付 60 萬元訟費。
警方指涉詐騙捐款 前校長否認
警方於 2024 年 1 月通緝陳兆焯,並拘捕正生會的董事,指他們涉嫌串謀詐騙、作出虛假陣述。正生書院其後於同年 7 月停運。政府兩度發聲明,批評正生會董事會有「包庇潛逃者之嫌」、「惡意炮製所謂停運事件」。
據《集誌社》報道,陳兆焯於 2022 年在英國成立基督教正生會(英國),服務對象主要為移英港人。正生會被指以正生書院財困為名籌款,後將捐款轉移到海外,涉款 5,000 萬元。而陳發公開信否認指控,稱款項用於展開海外事工,並沒挪用正生會的資金。
HCCW59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