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小巴司機涉長沙灣撞倒女子 被控危駕致受重傷等兩罪 准保釋候訊

九龍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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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危駕致受重傷等兩罪

被告高俊雄(73 歲,報稱小巴司機),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指於 2025 年 9 月 6 日,在長沙灣元州街與青山道交界,在道路上危險駕駛車輛登記號碼 FX5963 的公共小巴,引致許姓女子身體受嚴重傷害。

他另被控一項「使用欠妥的車輛」,指於同日同地,在道路上使⽤⾞輛登記號碼 FX5963 的公共巴⼠ ,⽽該⾞輛並非在良好及可使⽤的狀態 ,即左後輪內胎洩氣胎壁破爛⽽結構層外露 。

KCCC621/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