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守東九龍總區的 28 歲警員,涉於 2023 年 6 月 5 日凌晨休班時,駕駛私家車在旺角疑撞到一輛的士,致該輛的士失控撞倒一名女途人;而另一的士則疑收掣不及撞向警員的私家車。
事隔半年,警員被起訴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案件周五(12 月 1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指經索取法律意見後,案件將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申請押後以待準備轉介文件,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批准。
案件押後至 2024 年 1 月 12 日再訊,期間被告准以 5,000 元現金擔保、在報稱地址居住、不得駕駛任何車輛和交出車牌。警方回覆《法庭線》查詢,指涉案警務人員已被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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