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銀行助理副總裁的 39 歲男子,被控兩年前強姦一名女子,案件周二(1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官押後至 9 月 24 日進行交付至高院審理的程序,被告准以一萬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離港、不得接觸證人、須交出旅遊證件及到警署報到。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任職銀行助理副總裁的 39 歲男子,被控兩年前強姦一名女子,案件周二(1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官押後至 9 月 24 日進行交付至高院審理的程序,被告准以一萬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離港、不得接觸證人、須交出旅遊證件及到警署報到。
17 歲青年涉今年 6 月 18 日,在機場停車場與他人串謀搶劫一名男子,劫去內藏 6 條共價值 700 萬元金條的背包。案件周五(31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首提堂,裁判官應控方申請押後至 8 月 17 日再訊,待警方進行進一步調查。被告准保釋候訊。
虛擬資產交易平台 JPEX 被指涉詐騙,網絡名人林作等共 26 人被控。場外交易平台「Coiner」的創辦人「Priscilla Ng」最新亦被起訴,她被指涉以 5 個銀行戶口洗黑錢逾 4,400 萬元,周一(13 日)被解往東區裁判法院首提堂。
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應控方要求,押後至 6 月 18 日再訊,待與另一 JPEX 案件合併並轉介至區院,被告獲准以 30 萬元保釋,官指須由律師行轉交保釋金,否則「唔知啲錢點嚟」,另須承諾未經批准不得開設任何銀行戶口。
64 歲男子涉於今年 3 月,在柴灣一輛小巴上露械及自瀆,他被控「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案件周三(8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缺席聆訊,裁判官高偉雄應控方要求,發出拘捕令。
從澳洲返港的 21 歲女子,被指於 2019 年在炮台山油街管有鐳射筆及噴漆,事隔 6 年半被起訴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兩罪,案件周一(9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辯方申請保釋獲准,裁判官高偉雄押後至 4 月 21 日再訊。
被告被押解至法庭,束馬尾,穿白色「I(心型 emoji)HK」上衣應訊。控方指被告於 2019 年被捕,及後「踢保」並於 2021 年離港,一直逗留在澳洲。被告獲准以一萬元現金保釋,每周須到警署報到兩次、居於報稱地址、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尖沙咀警署去年 12 月發生非禮案,41 歲男警被指涉案,事隔逾兩個月被起訴,周五(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提堂。裁判官應辯方要求,押後至 4 月 17 日再訊,以候其聘私人律師,期間准以 5,000 元保釋。
警方口頭回覆《法庭線》指,該名男子是警務人員,最後駐油尖警區,現已停職。
37 歲男警被指去年 2 月多次未經授權而取用警察案件管理及調查系統資料,被控 12 項「有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案件周三(4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應控方申請,押後至 4 月 15 日再訊,待準備轉介區院文件。被告准以現金 7,000 元、不得離港、不得接觸控方證人、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的條件保釋。警方指被告隸屬西區分區,已被停職。
73 歲小巴司機被指去年 9 月,在長沙灣元州街與青山道交界撞倒一名女子,事隔近半年被控危駕致受重傷等 2 罪,案件周一(2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提堂。
辯方申請押後,以待提供法律意見。裁判官林希維批准押後至 3 月 26 日再訊,准被告以現金 5,000 元、不得駕駛任何車輛和交出車牌等條件保釋。
醫療輔助隊(AMS)總參事黃英強涉今年一月非禮女子,被控猥褻侵犯罪。案件周三(25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提堂。裁判官押後至 4 月 28 日再訊,准黃以一萬元、不得返回案發現場等條件保釋,並下令禁止披露事主與被告的關係及案發地點。
醫輔隊總監由衞生署署長兼任,而總參事為全職公務員,向總監負責。保安局指黃已被停職,現不宜評論;公務員事務局則指不評論個別個案,對違法違紀的公務員「零容忍」。
警方去年指有詐騙集團疑以 AI Deepfake(人工智能深偽技術)誘騙他人投資虛擬資產,涉額逾 3,400 萬元,並拘捕多人。繼 5 人去年被控串謀詐騙等罪,本月再有另外 9 人被控,即累計 14 人被控,涉洗黑錢的金額共約 970 萬港元。
案件周三(11 日)在東區法院應訊。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押後至 4 月 29 日再訊,候處理轉介區域法院文件。11 被告准以現金 5 萬至 20 萬元等條件保釋,另 3 人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