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珮,被指今年 1 月 23 日在灣仔謝斐道逆線行駛,案發片段在網上引起廣泛關注。警方周四(5 日)回覆《法庭線》查詢指,港島總區交通部經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早前以傳票方式控告一名本地私家車女司機「不小心駕駛」。
《法庭線》向陳的辦公室查詢,案件會否影響陳的公職、陳會如何處理案件,正待回覆。有傳媒報道,陳回覆指已進入法律程序不能多談。
陳家珮在 FB 向市民致歉
翻查資料,陳家珮於事發當晚在 Facebook 發文「向香港廣大市民致歉」,帖文提及,她承認駕駛期間忽視道路規則,作出錯誤判斷,亦「為事件深感歉意,並會作出反省,承諾日後嚴謹端正遵守規則」。案發翌日,陳曾到港島交通部錄口供。



不小心駕駛罪
若罪成可罰款、扣分
根據第 374 章《道路交通條例》,任何人在道路上駕駛車輛時,如無適當的謹慎及專注,或未有合理顧及其他使用該道路的人,即屬不小心駕駛。違反者可處罰款 5,000 元及監禁 6 個月。
另外,參考第 375 章《道路交通(違例駕駛記分)條例》,觸犯不小心駕駛可被扣 5 分。
立法會秘書處回覆,根據《立法會議員守則》,若監察委員會獲悉投訴個案或有關投訴的事宜正由執法機關調查,或與在法庭待決的案件有關,監委會可暫時中止考慮或調查,直至執法機關的調查或法律程序完結為止。監委會須按《程序》考慮其接獲的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