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陳家珮涉灣仔逆線行駛 警方:票控一人不小心駕駛

陳家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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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家珮在 FB 向市民致歉

翻查資料,陳家珮於事發當晚在 Facebook 發文「向香港廣大市民致歉」,帖文提及,她承認駕駛期間忽視道路規則,作出錯誤判斷,亦「為事件深感歉意,並會作出反省,承諾日後嚴謹端正遵守規則」。案發翌日,陳曾到港島交通部錄口供。

新民黨現有 3 名立法會議員,陳家珮為其中一位。(陳家珮 FB 相片)

事發片段在網上流傳。(Facebook「車cam L(香港群組)」片段截圖)

不小心駕駛罪
若罪成可罰款、扣分

根據第 374 章《道路交通條例》,任何人在道路上駕駛車輛時,如無適當的謹慎及專注,或未有合理顧及其他使用該道路的人,即屬不小心駕駛。違反者可處罰款 5,000 元及監禁 6 個月。

另外,參考第 375 章《道路交通(違例駕駛記分)條例》,觸犯不小心駕駛可被扣 5 分。

立法會秘書處回覆,根據《立法會議員守則》,若監察委員會獲悉投訴個案或有關投訴的事宜正由執法機關調查,或與在法庭待決的案件有關,監委會可暫時中止考慮或調查,直至執法機關的調查或法律程序完結為止。監委會須按《程序》考慮其接獲的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