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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確診後到訪美心 MX、吉野家 41 歲男被控 12 項使人蒙受感染危險罪

被指確診後到訪美心 MX、吉野家 41 歲男被控 12 項使人蒙受感染危險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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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歲男子被指 2022 年 2 月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期間,乘搭港鐵來回深水埗、旺角及尖沙咀,及前往「美心 MX」、「吉野家」等餐廳,被控 12 項「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風險」罪,周二(2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被告沒有律師代表,案件押至 11 月 1 日再訊,以候被告向控方索取文件及考慮答辯。被告獲准以 2,000 元現金保釋,期間他不得離港、往警署報到及交出旅遊證件。
被指自知感染下 前往美心、吉野家

被告雷寶林(41 歲,報稱水果店職員),被控 12 項「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風險罪」,指他自知屬受指明傳染病感染的人,即 2019 冠狀病毒,於 2022 年 2 月 24 至 28 日,藉身處下列地點及其內作出的行為,而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風險。

涉事日期及地點包括:2 月 24 日在西九龍中心「吉野家」、深水埗「炯記手撕雞」;2 月 25 日在由深水埗港鐵站開往旺角站的列車、旺角友誠商業中心「美心 MX」、由旺角站開往深水埗站的列車、深水埗黃金中心「惠康超級市場」、西九龍中心「百佳超級市場」。

2 月 26 日在由深水埗站開往尖沙咀站,及由尖沙咀站開往深水埗站的列車;2 月 27 日在由深水埗站開往尖沙咀站的列車、由尖沙咀站開往深水埗站的列車;2 月 28 日在深水埗海港冰廳。

WKCC295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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