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歲男警今年 1 月,涉在尖沙咀港鐵站偷拍女子裙底被捕,遭押返尖沙咀警署後,再企圖搶去同袍佩槍。他被控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企圖無牌管有槍械兩罪,案件周四(4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男警擬認罪,案件押後至明年 6 月 2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及求情。被告續還押。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39 歲男警今年 1 月,涉在尖沙咀港鐵站偷拍女子裙底被捕,遭押返尖沙咀警署後,再企圖搶去同袍佩槍。他被控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企圖無牌管有槍械兩罪,案件周四(4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男警擬認罪,案件押後至明年 6 月 2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及求情。被告續還押。
前化學補習教師鄺士山(K Kwong)涉 2024 年 2 月,在港鐵大圍站上行扶手電梯上偷拍女子裙底,最終被途人揭發。鄺早前承認控罪,周一(12 月 1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考慮他認罪及初犯,接納報告建議,判處 12 個月感化。
案情提及,鄺被捕後在警誡下稱「我同意我部電話有呢啲資料,我唔知咩情況㩒咗掣拍咗片」。判決後,鄺在庭外被問到會否向事主致歉時,擺出交叉手勢表示不回應,僅稱「多謝關心」。
31 歲港鐵職員 2024 年 4 月,在油塘站月台執勤時,腳踢臥地醉酒乘客面部,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周一(24 日)原定在觀塘法院開審。
控方指,控辯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案件,另申請修訂控罪為「普通襲擊」罪,均獲裁判官丘國新批准。官下令被告自簽 1,500 元、守行為 24 個月,並撤銷控罪。被告另需支付 300 元訟費。
一名 16 歲印度籍男學生,上周六(18 日)涉在港島線車廂內,蓄意伸手干擾車門,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案件周一(2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提堂。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 12 月 22 日再訊,期間為被告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
被告獲准保釋,條件包括 3 萬元現金、2 萬元人事擔保,遵守宵禁令,不得踏足任何港鐵站等。
一名 68 歲男子被指去年 7 月 20 日,於灣仔港鐵站內講粗口,被票控《香港鐵路附例》下的「粗穢言語」罪。案件周三( 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再度缺席聆訊,暫委裁判官莊靜敏將案件押後至 11 月 5 日答辯。
2023 年 9 月,「500 年一遇」暴雨襲港,導致黃大仙站水浸,港鐵派員前往隧道清理,網上相片顯示積水升至員工胸口位置。港鐵遭勞工處票控「沒有確保僱員的安全及健康」罪,不認罪受審,周三(30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無罪,兼得訟費。
控方職安健專家證人批評,港鐵員工在水中行走時,可能會遭垃圾割傷,又指地面不平坦,增加溺水風險。暫委裁判官丘國新引員工的供詞反駁,稱員工降低重心、靠著牆壁前進,亦獲指示積水不應高於胸口等,認為港鐵職員已制定合適措施。
2019 年 2 月,B3 路線城巴沿屯門鄉事會路駛至兆麟輕鐵站附近時,與一列 507 綫輕鐵列車相撞,輕鐵服務一度受阻。港鐵周二(11 日)入稟區院,指意外是城巴司機疏忽、違反謹慎責任引致,向城巴索償逾 171 萬元。
連鎖健身中心舒適堡(Physical)於 9 月 6 日宣布「暫時全線結業」,位於九龍灣德福廣場的分店被指違反租約,拖欠 2023 年 12 月至翌年 5 月的租金、冷氣費、管理費等費用,涉款近 280 萬元。業主港鐵扣除按金,周一(7 日)入稟高等法院,向舒適堡追討欠款逾 32 萬元連利息。
連鎖健身中心舒適堡(Physical)於 9 月 6 日宣布「暫時全線結業」,位於沙田連城廣場的分店被指拖欠 2024 年 6 月至 9 月的租金、冷氣費、管理費等費用,違反租約,遭業主於周二(10 日)入稟高等法院,向舒適堡追討欠款逾 673 萬元連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