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品店 OPATRA London 上月,被指以不良手法推銷產品,事後兩名管理人員及一名職員被捕。經營 OPATRA London 的公司 Sayles Retail Limited 周三(2 日)遭港鐵入稟高等法院,指其沙田連城廣場分店上月起停業,違反租約並欠租,追討 34.7 萬元租金連利息,並要求被告公司將店舖交吉。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美容品店 OPATRA London 上月,被指以不良手法推銷產品,事後兩名管理人員及一名職員被捕。經營 OPATRA London 的公司 Sayles Retail Limited 周三(2 日)遭港鐵入稟高等法院,指其沙田連城廣場分店上月起停業,違反租約並欠租,追討 34.7 萬元租金連利息,並要求被告公司將店舖交吉。
39 歲男警今年 1 月,涉在尖沙咀港鐵站偷拍女子裙底被捕,遭押返尖沙咀警署後,再企圖搶去同袍佩槍。他被控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企圖無牌管有槍械兩罪,案件周四(4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男警擬認罪,案件押後至明年 6 月 2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及求情。被告續還押。
前化學補習教師鄺士山(K Kwong)涉 2024 年 2 月,在港鐵大圍站上行扶手電梯上偷拍女子裙底,最終被途人揭發。鄺早前承認控罪,周一(12 月 1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考慮他認罪及初犯,接納報告建議,判處 12 個月感化。
案情提及,鄺被捕後在警誡下稱「我同意我部電話有呢啲資料,我唔知咩情況㩒咗掣拍咗片」。判決後,鄺在庭外被問到會否向事主致歉時,擺出交叉手勢表示不回應,僅稱「多謝關心」。
31 歲港鐵職員 2024 年 4 月,在油塘站月台執勤時,腳踢臥地醉酒乘客面部,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周一(24 日)原定在觀塘法院開審。
控方指,控辯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案件,另申請修訂控罪為「普通襲擊」罪,均獲裁判官丘國新批准。官下令被告自簽 1,500 元、守行為 24 個月,並撤銷控罪。被告另需支付 300 元訟費。
一名 16 歲印度籍男學生,上周六(18 日)涉在港島線車廂內,蓄意伸手干擾車門,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案件周一(2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提堂。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 12 月 22 日再訊,期間為被告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
被告獲准保釋,條件包括 3 萬元現金、2 萬元人事擔保,遵守宵禁令,不得踏足任何港鐵站等。
一名 68 歲男子被指去年 7 月 20 日,於灣仔港鐵站內講粗口,被票控《香港鐵路附例》下的「粗穢言語」罪。案件周三( 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再度缺席聆訊,暫委裁判官莊靜敏將案件押後至 11 月 5 日答辯。
2023 年 9 月,「500 年一遇」暴雨襲港,導致黃大仙站水浸,港鐵派員前往隧道清理,網上相片顯示積水升至員工胸口位置。港鐵遭勞工處票控「沒有確保僱員的安全及健康」罪,不認罪受審,周三(30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無罪,兼得訟費。
控方職安健專家證人批評,港鐵員工在水中行走時,可能會遭垃圾割傷,又指地面不平坦,增加溺水風險。暫委裁判官丘國新引員工的供詞反駁,稱員工降低重心、靠著牆壁前進,亦獲指示積水不應高於胸口等,認為港鐵職員已制定合適措施。
2019 年 2 月,B3 路線城巴沿屯門鄉事會路駛至兆麟輕鐵站附近時,與一列 507 綫輕鐵列車相撞,輕鐵服務一度受阻。港鐵周二(11 日)入稟區院,指意外是城巴司機疏忽、違反謹慎責任引致,向城巴索償逾 171 萬元。
連鎖健身中心舒適堡(Physical)於 9 月 6 日宣布「暫時全線結業」,位於九龍灣德福廣場的分店被指違反租約,拖欠 2023 年 12 月至翌年 5 月的租金、冷氣費、管理費等費用,涉款近 280 萬元。業主港鐵扣除按金,周一(7 日)入稟高等法院,向舒適堡追討欠款逾 32 萬元連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