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公布,高院原訟庭法官楊家雄周四(21 日)起獲委任為上訴庭法官,該任命由特首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楊擁資深大狀資格,曾任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至 2019 年加入司法機構成為法官。
楊升任後,上訴庭共有 12 名法官,連同首席法官潘兆初,將有 13 人可參與審案,當中至少有兩名法官已屆法定退休年齡,以延任方式繼續留任。近年楊已以原訟庭法官身分,參與審理部分上訴庭案件,包括 7.1 立法會暴動案等。
2019 年加入司法機構 曾任刑事檢控專員
據司法機構資料,楊家雄 1964 年在香港出生。1986 年及 1987 年在香港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並在 1987 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再在 2009 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
他在 1988 年至 2013 年私人執業,2013 年至 2017 年出任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他亦於 2013 年、2018 年及 2019 年期間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至 2019 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本周四起出任上訴庭法官。

近年有份參與上訴庭案件
翻查資料,楊家雄近期有以原訟庭法官身分,參與審理部分上訴庭案件,包括 7.1 立會暴動案中,與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原訟庭法官張慧玲,拒絕並撤銷所有申請人的上訴許可申請。
該案判詞針對王宗堯的定罪上訴稱王明知立法會大樓被佔領,仍穿印有「1/2,000,001 我自由故我在 I’m free, therefore I am 」字樣的 T 恤進入會議廳。而他不單將充電器交予記者,更與示威者拍肩等,可見他並非無辜路人,是「在錯誤的時間在錯誤的地方出現」。
至於眾被告的刑期上訴,判詞指本案暴動極其嚴重,量刑時不應將個別參與者的行為抽空處理,因他們並非單獨行事,而是倚仗人多勢眾,以暴力達到其目的,以 6 年半至 7 年為量刑起點「實非過重」。(見另稿)

楊家雄另有份審理通州街公園警涉襲露宿者的上訴案、721 白衣人上訴案等。
此外,早前原訟庭法官陳嘉信被投訴司法抄襲判錯案,該投訴由上訴庭法官彭寶琴,聯同楊家雄及另一原訟庭法官陳慶偉,組成專責法官小組處理。3 人認為,判詞的確「很大篇幅抄襲了原告人的開案及結案陳詞」,但指裁斷及結論絕大部分出自陳嘉信的手筆,顯示陳「確曾以獨立思考履行審理該訴訟爭論點的司法職能」,裁定投訴不成立。

上訴庭現有 12 法官
連同周四升任上訴庭法官的楊家雄,上訴庭現有 12 名法官,加上首席法官潘兆初,即有 13 人可參與審案。
當中 70 歲的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和 72 歲的關淑馨皆已屆法定退休年齡,分別在今年 2 月和 3 月獲延任兩年。(見另稿)對上一次新委任上訴庭法官,為 2025 年 9 月升任的陳健強。(見另稿)
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去年就推薦終院常任法官李義「再度任命」,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提及高院法官空缺人數嚴峻,指上訴庭及原訟庭分別有 2 個及 6 個出缺,而未來 3 年內各有 6 名法官退休。
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今年初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後見傳媒,指對人手編制感樂觀(見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