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戴港盛免針紙案 診所護士:戴着豁免理由「有得剔就剔」 與病人介紹人分佣

戴港盛 護士 李佩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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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 戴港盛
被告戴港盛(資料圖片/《法庭線》記者攝)

診所護士:豁免理由為專業名詞
不了解字眼意思

首被告戴港盛(76 歲,醫生),次被告楊璦瞳(58 歲,商人)。控方周三傳召診所護士李佩欣作供,李獲律政司發免予起訴書。

李表示,她在內地大學修讀護理學,2022 年 1 月起在戴的診所任職,曾短暫離職後來再入職,同年 6 月正式辭職。她負責接待病人,診金由戴自行收取。李透露,次被告的暱稱是「楊博士」,指楊偶爾在診所接聽電話。此外,楊曾將她加入 WhatsApp 群組「美凱預約」,處理病人個案,戴亦在群組內。

李佩欣稱,戴港盛指示她用「醫健通」系統發出免針紙,而她負責輸入病人資料、剔選表格及列印免針紙。她稱,戴對於選取的醫學豁免理由「冇乜特別指示」,由她自行剔選。區院法官練錦鴻問,「你自己作個理由出嚟,定點樣?」李表示由自己「任揀」選項,包括「曾對『復必泰』成分有過敏反應」及「對『科興』成分有過敏史」。

官稱「咁你亂剔都得㗎啦」,她答是。她表示,選項為專業名詞,她不了解字眼的意思,惟戴賦權她隨意選擇,着她「有得剔就剔」。

她承認,戴港盛就不同應診病人,不會每次指示個別原因和免針紙的期限。官問「佢叫你『任剔』,定你覺得可以『任剔』?」她表示出於戴的指示,自覺可以「任剔」。

控方問李,她不了解病情下發出免針紙,是否有問題。官打斷指議題與案無關。控方再問,她處理免針紙個案以來,是否有病人不獲批免針紙。李答「應該無」。

李佩欣:楊有份介紹病人
戴會與介紹人分佣

李佩欣表示,診所約有 5 名護士,戴港盛曾指示她拍片教同事發出免針紙。她曾短暫離開崗位,但發免針紙的工作模式一直沒變。

庭上播放李的教學影片,她先示範在「醫健通」登記病人資料,之後在剔選表格時,她稱「唔適合接種嘅原因,你就可以填對『復必泰』過敏,『科興』嘅話,係對科興接種成份有嚴重過敏反應」。她續說明,選取有效期後便可列印免針紙,當中會有二維碼,病人可上載到「安心出行」程式。

李在片段尾聲展示診單,提醒同事寫下介紹人的簡稱,例如以「Y」代表「楊博士」楊璦瞳,以「C」代表 Crystal。她庭上解釋,該兩人會介紹病人看診,而戴指示她記錄介紹人。

控方展示 WhatsApp 群組「美凱預約」的對話,顯示楊提醒李,在診單填「Y」字,並談及佣金。李稱,戴會向介紹人分佣,以增加求診者和收入,而她不知詳情。

李佩欣周三(8 日)離開區域法院。(《法庭線》記者攝)

楊 WhatsApp 訊息:
「今日的,我收 1800」

控方引述,楊璦瞳曾在群組表示,「剛同戴醫生溝通了,有二維碼,收 1500」、「沒有單、醫生證明,收 1200」;李佩欣回覆「OK」。李庭上解釋,獲發免針紙二維碼的病人,戴會收取 1,500 元診金。

控方指,楊 2022 年 2 月在群組發送 9 名病人的姓名,稱「今日的,我收 1800」;李回覆「OK」。控方指出經核對紀錄,該 9 人後來均獲戴港盛簽發免針紙。控方問李,究竟是誰收取 1,800 元?李答不記得。官此時表示,李獲發免予起訴書,應說真話和提供詳盡資訊。李重申不知道誰收款,官指「唔緊要,我唔再 push 呢樣嘢」。

李佩欣:部分病人沒到診所

控方再引述群組對話,指楊璦瞳 2 月 28 日曾稱「今天只有 Lisa 帶落嚟嘅 5、6 位客人,其中一兩位家人只帶身分證來,非常輕鬆處理」,並標註李佩欣。

李供稱,楊指部分病人只帶身份證,意思是指她僅須登記身份證,可直接發免針紙。控方問部分人會否現身診所,她答「跟字面意思,佢哋唔會出現」。

楊又在群組向李稱,該批客人下午 2 時到場,「先收身分證,不用夾入去給戴醫生,咁樣你會做得快些」。楊亦着李好好待客,「係全民造星其中一位跳舞的,全家 5 位」、「你要服務到位」。

控方稱,當日下午 2 時 26 分至 38 分(即 12 分鐘內),剛好有 5 名趙姓人士獲戴港盛發免針紙。李承認按照邏輯,他們正是介紹人推薦的 5 人。

楊璦瞳在群組稱:
「冒生命危險在工作」

控方引述,楊璦瞳多次在群組談及診金,如「明天開始,全部 2000」、「星期四開始,收 2500 蚊」。此外,李佩欣曾轉發 Crystal 要求加佣的訊息,而楊回應診所開支大,明確拒絕加佣,稱「我哋現在冒生命危險在工作,你們都要解釋畀 Crystal 知」。

在辯方大狀潘展平和許瑩瑩盤問下,李承認沒看見戴港盛向任何人付佣金,也不清楚楊有否收佣。

李佩欣在盤問下表示,診所電腦和打印機位於應診室外,戴港盛會觀察護士用電腦,不會親自操作。李指,戴大部分時間不會告知向病人發免針紙的理由,但偶爾會說原因,「就係(我)今朝講,根據『復必泰』剔邊個,『科興』就剔第 3 個(選項),之前同戴醫生傾過」。

代表戴的潘展平問,會否有護士在戴不知情下發出免針紙?李回應,全部免針紙都在戴容許之下發出,她能夠擅自發免針紙,但她從沒這樣做。

楊璦瞳一方:無酬處理診所工作
李佩欣:不知道

代表楊璦瞳的許瑩瑩指,除門診服務,戴港盛亦與名為「萬總」的女子合作醫美生意,李佩欣同意說法。在盤問下,李同意「萬總」負責的美容業務,與涉案診所使用同一個接待處,護士要跟進不同預約程序,工作甚忙,不排除楊擔任行政傳話的角色。

許提出,楊不時處理診所事務,包括訂水和收拾雜物,「好似媽媽咁 take care 家庭」,所以李習慣叫對方「楊媽媽」。李同意曾叫「楊媽媽」,亦同意楊沒有以「博士」身分自居,且待人謙卑。

許提及,診所護士以時薪出糧,而楊在診所不獲分亳。李回答不知道。官一度打斷,稱比起盤問證人,許的辯護方向「好似寫自傳咁」。案件周四續。

DCCC57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