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法團管理人合安周日(19 日)召開特別業主大會,開會近 6 小時共就兩項議程表決。其中有關議決通過 2025 年核數師報告,近 80% 業主反對,有業主會上指資料有錯,「係咪仲要投」,合安代表陳偉光指「英文啱,係中文有錯,內容應該係冇問題」。
至於議決兩個月內舉行下次業主大會,則獲 91.79% 業主表決通過,但有業主在會後質疑,兩個月後已過 8 月 31 日出售業權限期,「九成九唔係業主」,不再有權投票。另外,業主在問答環節關注上樓執拾安排,是哪個政府部門、法例禁止回家。陳偉光指,這非管理人職權範圍,稱「有咩可以搵一戶一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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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期間,有多名業主提早離場,批評合安「遊花園」、問非所答、「成日叫人去問一人一社工」,亦有人批評核數報告資料出錯,合安仍要求業主投票通過。(見另稿)

會場一度拒多於一業主進入
宏福苑特別業主大會周日於大埔、啟德、華貴、天暉路社區會堂進行,早上 9 時開放登記入場,部分業主乘搭旅遊巴到場。
4 會場均有職員表示,每單位不能多於一名業主進入。其中在啟德會場,有職員指「報名嘅人只係一個業主㗎啫」,引起排隊居民鼓譟,擾攘半小時後,職員最後放行。其中在天水圍會場,在大火中失去女兒、外傭的鄭生鄭太,亦一度被拒同時入場。他們指沒文件列明只限一人入場,與職員爭論後同獲准進入。
業主大會於早上 11 時 15 分開始,合安物業服務總監陳偉光、合安代表律師梁秉釗;安普測量顧問代表、測量師李海達;利比代表、測量師翟啟聰;中國太平保險(香港)有限公司劉姓代表,以及豪德保險顧問有限公司曾姓代表,於大埔會場匯報、回答業主提問,其餘 3 會場同步廣播。
大會宣布,親身及授權出席業主人數為 414 人,佔全體 1,984 名業主 20.87%。其後有業主質疑人數不合理,合安重新點算,指截止中午 12 時,有 568 人出席會議,佔整體 28.63%。截至下午近 4 時半,錄得 575 人出席,佔整體 29.98%。

部分議案未納入議程 合安:超出管委會職權
居民關注,現時議程與聯署時所要求的議程不同。就業主要求議程納入後續處理方案,讓業主投票選擇出售業權、樓換樓或原址重建,合安律師代表梁秉釗指,此涉及個別單位業主的產權,與大廈公契及《建築物管理條例》不一致,亦超出管委會職權範圍。如議案以議決形式通過,會強制業主整體採納或選擇一個方案,指這試圖凌駕於個人所有權的做法,與條例有抵觸,不能成為合法決議。
就有居民要求政府允許多次上樓取回物件,以及交代餘下物件處理方案,梁指此議題與樓宇管理無關;民民要求政府公開 8 幢樓宇完整勘察報告,梁亦指此與管委會權力及職責無關,不能以對合安有約束力的議案通過。
收購業權後 20 億火險賠償歸政府
合安陳偉光指,合安現已接收約 89 萬份文件,足以處理跟進工作及核實 2025 年帳目,已發出 1,732 張大維修基金餘額支票,涉及 1.1 億元。陳亦交代宏志閣情況,指有三分二外牆批盪、及換紙皮石工程尚未完成,亦有消防系統、電力裝置等損毀,估計總維修費約 3,200 萬元,歷時 3 至 9 個月不等。
梁秉釗指,在法律角度上,宏志閣難獨立運作,因大廈公契要大幅修改,劃分宏志閣與其他 7 座大廈各自的公用地方及設施,設立法團、制定管理預算,而修訂公契門檻相當高,需全體業主同意。法律及實務操作上有困難,有需要解散現有法團,花費時間成本高。
保險方面,中國太平保險劉姓代表指,法團為宏福苑購買俗稱「樓宇結構火險」的財產全險、公眾責任險、法團第三者責任險,業主的個人財物並不包括在保障範圍內,又指要等候獨委會、政府部門全部調查後,才可進一步處理保險事宜,重申會依法依約繼續推進理賠工作。
陳偉光補充,政府提出收購業權時,已表明會將最高賠償額 20 億元的火險「買走埋」;責任保的索償權,則不會因為政府收購業權而轉移,「政府買唔走呢啲權利」。
至於與大維修承建商宏業、工程顧問鴻毅的合約,陳指已去信兩間公司終止合約,並保留追究權利。梁秉釗指,民事訴訟適宜在獨委會報告發布、相關刑事案裁決後展開。
核數報告有誤 業主關注「係咪仲要投」
核數報告方面,陳指由原法團聘請的核數師拒絕出席業主大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法團虧損 49.6 萬元,法團基金總額為 1.21 億元,包括 1.06 億元大維修基金。而截至今年 6 月 30 日,法團基金總額為 3,968 萬元,隨着大維修基金還款予業主,大維修基金餘款為 2,359 萬元。
有業主發現報告中英文日期不符,在會上質疑「資料唔正確係咪仲要投?」陳偉光解釋,「英文啱,係中文有錯,內容應該係冇問題。」

至於有業主提出設立合安實體辦事處,以便處理業主查詢,陳偉光指需聘請員工,費用由業主承擔。有業主會上指:「點解我哋聯署要有實體 office,因為其實大家一路都搵唔到你哋,我哋心裡面越嚟越多問題。」陳回應指,已檢討與業主聯絡方式,重申設辦事處「係有需要大家去夾錢」。

業主:兩個月後九成九不再是業主
另一議程,是議決兩個月內舉行下次業主大會,陳偉光指「要睇返係咪合適時間」,按《建築物管理條例》,在 12 至 15 個月內再舉行就可以,而宏福苑在 2025 年 9 月 13 日已召開過一次業主大會,加上今次大會,換言之大會最遲可於今年 12 月 13 日舉行。主持補充,陳只是提供額外資料,讓業主考慮兩個月內,或是相隔 12 至 15 個月舉行。
居民關注舉行大會時間,詢問:「兩個月後我唔係業主,到時會唔會推翻唔開大會㗎?」、「坦白講兩個月之後我哋仲係咪業主,九成九都唔係啦」,亦有居民提議在 8 月 31 日賣業權期限前召開。
陳回應:「如果想賣單位或者業權畀政府,我哋一定要跟本身遊戲規則去進行,如果你哋喺土地註冊處唔係一個業主,基本上都唔啱身分出席。」他又指,8 月開會「太急」,非考慮賣業權期限,「睇返情況,我哋都要夾一夾時間,最重要係 book 場。」

業主關注上樓安排 合安:可找一戶一社工
另外,業主在問答環節多番關注可否再上樓執拾,「點解我哋業主唔可以返屋企,邊個部門、邊條法例唔畀我哋返?」陳指「有咩可以搵一戶一社工」﹐引起現場人士嘩然。陳遭多次詢問後,稱:「咪答咗啦,答咗喇,唔係我哋管理人可以答到。」
梁秉釗則指,屋苑圍封是政府安排,「政府基於咩法律基礎,合安冇相關訊息,始終係政府訂出嘅政策、係客觀情況,好難代表政府解說原因,始終唔想錯誤演繹、誤導任何住戶。」
多名業主亦問及公開勘察報告情況,陳指「過咗風季雨季再詳細睇睇,做完會宣布。」
大會在下午 4 時 55 分結束,就兩項議程進行表決。其中針對「議決通過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核數師報告」,近 80% 業主反對通過;「議決兩個月內舉行下次業主大會」,則有 91.79% 業主贊成通過。
政府:盡量配合新居入伙時間 予機會返回單位
政府同日發稿指,居民不用擔心向政府出售單位業權後,便不能取回仍在單位內的財物,指政務司副司長聯同相關部門,現正總結早前兩輪上樓安排的經驗,再擬定下一步的工作方針,「大方向是盡量配合住戶新居入伙的時間,提供機會讓居民返回單位,取回所需物品。」
政府又指,會按實際情況,包括考慮樓宇整體狀況、居民及工作人員的安全,以及所需的大量人力配置和配套等,作出考慮及具體安排。
議程包括匯報跟進大維修財務及合約
合安早前公布,業主大會有 9 項議程,包括:
1) 管理人匯報與前業主立案法團之交接進度;
2) 管理人匯報宏志閣情況;
3) 管理人匯報管理人啟動退回大維修餘款予全體業主;
4) 管理人匯報屋苑及大維修財務狀況,並議決通過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核數師報告;
5) 討論及管理人匯報工程保險、屋苑保險之跟進情況及進度;
6) 討論及管理人匯報宏福苑與宏業、鴻毅之間的合約狀況及跟進處理;
7) 討論管理人設立實體辦事處的建議,以協助處理宏福苑業主的查詢;
8) 討論及議決兩個月內舉行下次業主大會;及
9) 其他事項